愛主程度:人可能多以不同的事奉崗位為代表。但上帝非這樣看、這樣衡量 ≠ 這些只可能是工作上的責任而已
序言(亞 7:1 《和修本:大流士王第四年九月,就是基斯流月初四,耶和華的話臨到撒迦利亞。》)
當時狀況:聖殿已經起到一半工程,在此插入 ch 7-8 教訓,好大機會是處理之後信仰問題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迦利亞:
查詢信仰(亞 7:2~3《和修本:那時伯特利人已經差遣沙利色和利堅‧米勒,並他們的人,去懇求耶和華的恩,問萬軍之耶和華殿中的祭司,又問先知:「我當如歷年以來所行,在五月哭泣齋戒嗎?」》)
~ 以斯拉記:第一次被擄歸回的伯特利人約有 123 人
~ 懇求耶和華的恩:
直譯:平息上帝的面,令上帝的面高興
舊約:面對艱難的處境,去尋求上帝的幫助,解決信仰問題;
現時:多是想求上帝幫忙解決問題,心中不知如何決定,而將問題、選擇方向…等交給上帝選擇。可能是以此買個平安,確保自己沒有選擇錯誤。 eg 男女朋友、工作 … 其實,如何選擇不是最重要,重點反而在於選擇後如何在當中經營、經歷、發展
查詢對象:眾祭司(是屬於耶和華的殿作教導)、和眾先知(不在耶和華的殿)
找兩者一起處理禁食問題的原因:
~ 祭司:負責宗教禮儀,禁食是其中一項;5 月時聖殿被毀,哀哭
~ 先知:∵ 70 年來都是禁食;現在聖殿快建好了,還要禁食嗎?
查詢內容:《當如歷年以來所行,在五月哭泣齋戒嗎?》現在還當這樣行嗎?
~ 哭泣齋戒 → 目的是分別出來 ~ 拿細耳人的字根,分別出來
信仰問題(禁食 亞 7:4~7)
《和修本:萬軍之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你要向這地全體百姓和祭司說:『你們這七十年來,在五月、七月禁食悲哀,豈是真你向我禁食嗎?你們吃喝,不是為自己吃,為自己喝嗎?當耶路撒冷和四圍的城鎮有人居住,享繁榮、尼革夫【= 曠野乾旱的地方 = 南方之地】和謝非拉【= 低地】也有人居住的時候,耶和華藉從前的先知所宣告的,你們不當聽嗎?』」》
宣講者:上帝的先知撒迦利亞(雖然百姓找祭司和先知,但上帝只向先知宣講,並對象中還有眾祭司)
宣講對象:5v 這地居民和眾祭司 → 回應 1st 異象,怒惱猶大和耶路撒冷 70 年,此刻,耶和華還沒有怒惱完畢,那未,是否禁食不蒙上帝接納?當中的問題是 — 以色列人禁食的真正目的是什麼?認罪悔改?分別為聖?還是為自己的私利與上帝等價交換的行為?
(耶 1:3《和修本:從約西亞的兒子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的時候,直到約西亞的兒子猶大王西底家在位的末年,就是第十一年五月間耶路撒冷被擄時,耶和華的話也常臨到耶利米。》)
宣講內容:《在五月、七月禁食悲哀,豈是真你向我禁食嗎?》
~ 悲哀:外表是痛苦,但非真要求問上帝旨意(舊約)。只是在處境中,與上帝討價還價
(賽 58:3~6《和修本:「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看哪,你們禁食的時候仍追求私利,剝削為你們做苦工的人。看哪,你們禁食,卻起紛爭興訟,以兇惡的拳頭打人。你們今日這種禁食無法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高處。這豈是我所要的禁食,為人所用以刻苦己心的日子嗎?我難道只是叫人如蘆葦般低頭,鋪上麻布和灰燼嗎?你能稱此為禁食,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嗎?我所要的禁食,豈不是要你鬆開兇惡的繩,解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嗎?》)
~ 現時的禁食,很多時為自己求問神的旨意,特別在哀動的處境、情緒的表達
~ 變為屬靈的境界、去經驗神的
~ 禁食不是為上帝,但吃喝時就真是為自己 — 那禁食對神是無意思的
~ 那究竟禁食的目的是什麼?最後主權是在上帝嗎?如果為某些事情而禁食,向神討價還價?
~ 難道只在宗教場所上帝才傳在,非宗教場所上帝就不在嗎?你在非宗教場所的表現如何?能在生活上彰顯到上帝嗎?相信的生活
~ 宗教活動是宗教活動,但重點是在世上如何活出信仰:有沒有確實與上帝的關係,有否讓人看見上帝對你的影響
~ 人的枯乾,因內涵不夠;入﹤出 ie 信仰境界低
回應:這些說話不是耶和華藉眾先知(亞 7:7 《和修本:當耶路蹤撒冷和四圍的城鎮有人居住,享繁榮,尼革夫和謝非拉也有人居住的時候,耶和華藉從中的先知所宣告的,你們不當聽嗎?』》)→ 回應 1st 宣告,以色列人犯罪,先知警告,但以色列人不聽從;未國破家亡時,都不肯聽;現在都一樣的話,所以是無意義的
真正的信仰(亞 7:8~10)
《和修本:耶和華的話臨到撒迦利亞,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彼此以慈愛憐憫相待。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困苦的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
~ 不是這 2 星期的表現,而是這 2 星期以後在生活上的表現
核心信仰要求
1. 審判公正:基本做人的原則(利 19:15《和修本:「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讓貧窮貫不可看重有權勢人的臉、總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 不偏待人 → 這顯示的是上帝對信徒的基本要求,不是最高境界、難達到的最高標準。
審判官的要求 → 愛仇敵;舊約:信仰活出來不是因對方是誰而有分別,非刻意巴結、討好仇敵。當身邊有需要,而自己有能力時,不論是誰,都如看待朋友一樣出手相助。
→ 慈愛
上帝 ﹤===﹥ 人
← 忠心、忠實
(雙方的關係,非單方面:當人渴望得到上帝的慈愛時,上帝亦期望人對他忠心、忠實)
2. 個人要施行恩惠和憐憫 → 恩惠 = 建立神人的關係 = 厚待、恩待 = 人與人間的關係
~ 上帝不需要人跟從他的吩咐才愛人,要求遵行吩咐的目的只是想保證信徒所作的,是在上帝心意當中。
~ 能成就他的計劃,先要建立與他的關係,但不聽從上帝的吩咐又如何建立關係?
3. 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和貧窮人:在律法下要常常看顧。上帝賜福給你後,考驗你能否惠及他人?
4. 彼此之間的惡事,不可在你們心裡有計劃
你如何面對周邊人?信仰重來不講事奉上帝要點、要參加了多少聚會、… 而是,以上 4 點 — 對人的關係,因這是在反映你與上帝的關係(結 ch 18 個人觀念—與人的關係)
百姓的反應(亞 7:11~14)
《和修本:他們卻不留意;聳肩悖逆,耳朵發沉,不肯聽從。他們的心堅硬如金剛石,不聽律法和萬軍之耶和華藉著他的靈差遣從前先知所說的話。因此,萬軍之耶和華大發烈怒。萬軍之耶和華說:我曾呼喚他們,他們不聽;將來他們呼求我,我也不聽!我必以旋風將他們吹散到不認識的萬國中。他們離開以後,地就荒涼,無人來往經過;他們使美好之地荒涼了。」》→ 國破家亡
~ 他們拒絕(不是不知,而是不肯)去聽從,成愚蠢的肩膀(肩膀 = 承擔的意思),他們使自己的耳朵遲鈍(發沉),使自己的心成金剛鑽
聽從、持守信仰:謹守、保證所遇的事,是全來自上帝的賜福,而非由作惡(eg 不擇手段)而得來的;預備自己在不同光景,
結果:
1. 上帝大發烈怒
2. 破壞了神與人的關係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曾呼喚他們,他們不聽;將來他們呼求我,我也不聽!》
3. 國破家亡
《我必以旋風將他們吹散到不認識的萬國中。他們離開以後,地就荒涼,無人來往經過;他們使美好之地荒涼了。》→ 短暫的
呼喚、聽 / 回應
神 ﹤=====﹥ 人
聽 / 回應、呼喚
神人關係的建立是雙方。人想神這樣、那樣;同樣神亦想人這樣、那樣
** 不是限制於某個地方才能表現出基督徒的樣式,而是在那地方、光景、崗位,基督徒如何顯示、活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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