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

信仰紅緣燈 — 撒迦利亞書 L3 (2:1~13)神的同在

3rd 異象 — 準繩(亞 2:1~5)

異象物:有一人,他的手中有準繩(此處的準繩 ≠ 亞 ch 7 ≠ 亞 1:16, = 亞 2:1~5 = 量度的繩 / 線 / 尺 以西結書 40:3《和修本:他帶我到那裡,看哪,有一人面貌如銅,手拿麻繩和丈量的蘆葦竿,站在門口。》 )                             

異象內容:
1. 實際行動、工作:拿著準繩的人前去量度耶路撒冷的 WxL(~ 亞 1:16),不同地方有不同尺寸 (西 ch 40) = 上帝開始工作啦
2. 與先知談話的天使和另一位天使對話,要求前者宣講信息
   ~ 在 (亞)目前有 3 類別的天使:
a.耶和華的天使 - 騎在馬匹上的
b.一直在撒迦利亞旁邊,與先知說話的天使
c.這裡的“另一天使”

** 量度只是個媒介

宣講信息:

1. 當時耶路撒冷情況:無城牆 → 危險;但事實並非如此:(亞 2:4《和修本:對他說:「你跑去告訴這個年輕人說,耶路撒冷必有人居住,如同無城牆的鄉村,因為其中的人和牲畜很多。」》)
耶路撒冷必有人居住,好像無城牆的鄉村” 。耶和華一早揀選了,開始工作啦,縱使現在狀態看似不好(無城牆),但實際上並非不好,原因是:將來人數、牲畜太多,城牆會規範了發展。除此之外,上帝已經作火城的保護,哪用驚怕、擔心?∵(亞 2:5《和修本:耶和華說:『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圍火的城牆,並要作城中的榮耀。』》)∴ 不會危險的。亦顯出人與上帝看事物是不同觀點的。

ie 不要單憑人的感受
eg 約伯記 ch 38:上帝的介入回應約伯的是:“當上帝創造時,約伯你都不存在,當然不會明白創造的目的、意思”;eg 雪庫雹倉 = 可降福降災。又或當始祖還未犯罪時,所有創造之物原無好壞、禍福之分。

禍福的出現,只視乎人在上帝面前如何:若作惡上帝懲罰便是災,若遵守上帝的道,便是福。即不管人如何感受、理解,創造一早存在,故此,上帝創造的目的,不是為按人的期望、或為滿足人的感受而設。

另外,如何看待環境? ~ 約伯記 ch 39 戰馬見戰爭很高興 ∵ 有準備、有勇氣、聽從帶領 → 屬靈教訓(ie 戰馬面對戰爭都能如此,人在面對面前不如意的光景又是如何呢?)

以色列人現時的環境、當刻的感覺看似極為困局;但上帝已經成為以色列人的火城。現在看不到,但上帝這樣說,你是否上帝就這樣相信呢?

該 2:7《和修本: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我就使這殿充滿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由聖殿擴至整個耶路撒冷,使之充滿榮耀;人多看到在環境的不快,但有否想看上帝讓人在某崗位上工作,目的是成就祂的計劃。不是配合滿足人的開心 / 不開心的感受。。因始祖犯罪後,人的感受與上帝的感覺不在同一標準上。eg 始祖犯罪後的第一個感覺是建基於自己建立喜好、善惡的標準 eg. 赤身露體;該隱阿伯 — 這些都是不與上帝的標準相同的。** 要捉得緊上帝的說話,不單用感覺決定一切

那麼,如何捉緊上帝的說話?就是多讀聖經。這才免於會單憑感覺!

先知的宣告:→ 得上帝保護也要付代價,要行動
1. 逃回錫安 ( 亞 2:6~7《和修本:耶和華說:「來,來!你們要從北方之地逃回;因我曾把你們分散在天的四方【原文「猶如天的四風」】。這是耶和華說的。」來!住巴比倫錫安百姓啊,逃吧! 》
— 逃回 = 打敗仗的行動 (出 14:25《和修本:他使他們的車輪脫落,難以前行,埃及人說:「我們從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吧!因耶和華為他們作戰,攻擊埃及了。」)→ 在得到前要先付代價、並堅持,經歷上帝的作為
— 四風 / 四方 = 四個方位 ie 東南西北
— 逃跑 = 逃避災難的動作 ∵日後會有災難臨到巴比倫

ie. 先知交代:起始是不快樂的,且目前環境並非我們所想,但能看清上帝的目的嗎?會否願意付代價,在那環境中經歷上帝、操練自己、學習、堅持、彰顯

2. 之後,上帝提供保護(亞 2:8~9 《和修本:萬軍之耶和華在顯出榮耀之後,差遣我到擄掠你們的列國那裡,他如此說:「碰你們的就是碰他自己眼中的瞳人。看哪,我要揮手攻擊他們,他們就必作自己奴僕的擄物。」你們就知道萬軍之耶和華差遣了我。》)
“在顯出榮耀之後” = 上帝在錫安山裡邊時
“差遣我到擄掠你們的列國”,不錯他們是曾經擄掠你們,但不用擔心,因上帝話:
“碰你們的就是碰他自己眼中的瞳人” = 當以色列人肯付代價逃回時,上帝是會提供保護
“揮手攻擊 … 作自己奴僕的擄物”= 成為自己奴僕的擄物 ie 成為被擄掠人的掠物
** (= 舊約觀念:在哪兒作惡,上帝就在哪兒懲罰 = 審判)

審判 — 是將來上帝公義彰顯的時間 ** 上帝是按我們的行為,而不是按我們的身份進行審判;(亞摩斯書 ch 9)。所以,恢復上帝的關係,是白白的,不要人作了什麼行為;但維持關係卻要付代價;而信仰 = 有回轉的機會

3. 所提供的保護 — 就是上帝住在人中間(亞 2:10~13《和修本:耶和華說:「錫安哪,應當歡樂歌唱,因為,看哪,我要來,要住在你中間。在那日,必有許多國家歸附耶和華,作我的子民。我要住在你中間。」你就知道萬軍之耶和華差遣我到你那裡去。耶和華必收回猶大,作為他聖地的產業,他必再度揀選耶路撒冷。凡血肉之軀都當在耶和華面前靜默無聲,因為他從他的聖所奮起了。》)

上帝的同在,不一定太舒服(該 1:13 《和修本:耶和華的使者啥該奉耶和華差遣對百姓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是耶和華說的。」”》);上帝的同在,在舊約不是代表要改變環境、也不是要令人暢快。

上帝同在的原因只得一個:叫人不要懼怕環境(創 21:22 《和修本:那時候,亞比米勒和他的將軍非各亞伯拉罕說:「凡你所做的事,神都與你同在。」》),當剛強壯膽去面對環境(不是改變環境),持守直待到上計劃的彰顯(士 ch 1 非利士人趕不走 — 環境是沒有改變的

“上帝同在”不是求回來的,而或是行出來的,唯一個條件 — 遵行上帝的吩咐 (利)∵ 不能上帝與罪同在:如不遵行上帝的吩咐、得罪上帝,那如何「聖潔」,上帝又如何能同在呢?( 7:12~13 《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身逃跑,因為他們成了當滅的物。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你起來,去叫百姓分別為聖,說:『你們要為了明天使自己分別為聖,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以色列啊,在你們中間有當滅的物;你們若不把你們中間當滅之物除掉,你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 亞干犯罪,除掉不潔之物)。上帝完全樂意與人同在,但人是否有質素承接上帝的同在呢?

人在上帝面前的態度(亞 2:13《和修本:凡血肉之軀都當在耶和華面前靜默無聲,因為他從他聖所奮起了。》) 靜默無聲,所有人要肅靜

- 許多國家都有資格歸附耶和華(亞 2:11~12《和修本:在那日,必有許多國家歸附耶和華,作我的子民。我要住在你中間。」你就知道萬軍之耶和華差遣我到你那裡去。耶和華必收回猶大,作為他聖地的產業,他必再度揀選耶路撒冷》)

ie 不單是以色列子民的身份 = 無排他的表現 = 上帝接納外邦人賽 56:3~8《和修本: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將我和他的子民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看我是枯樹。」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此謹守我的安息日,選擇我旨意,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碑,有名號,勝過有兒有女;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亞 ch 9
-(亞 8:22《和修本:必有許多民族和強盛的國家來到耶路撒冷尋求萬軍之耶和華,懇求耶和華的恩。》

以前不接納外邦人,指的是不娶外邦人;但亡國前是可娶外邦女子,只是迦南七族除外。∴不是種族、身份的人,只是能否持守約、持守信仰的人 (亞 ch 21)

耶和華會在猶大聖地內;在舊約的聖地,非固定地方 → 聖地 = 聖潔之土地 = 上帝揀選及臨在的地方

** 舊約交代:上帝是無處不在,但不一定與你同在 eg 會幕的鋼入迦南後只有約櫃的有存留,其實的鋼都沒有了。表示,約櫃不一定在固定位置,有需要時便起行、移動 eg (結 ch 8)上帝的約櫃首先在至聖所 → 門檻 →  東門  → 聖殿被毀
** 不單看感受,要著目於上帝;不懼怕面前環境,相信上帝,以至能持守、彰顯上帝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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