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

信仰紅綠燈 — 歌羅西書 #7 “對家庭成員的教導” (西 3:18~4:1)

和修本

3:18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裏面是合宜的。
3:19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虐待她們。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3:2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生氣,恐怕他們會灰心。
3:22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服事,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心存誠實,因為你們敬畏主。
3:23   你們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為主做的,不是為人做的;
3:24   因為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作為賞賜。你們要服侍的是主基督。
3:25   行不義的人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4:1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要公正,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在 Ch 3:1 保羅開始正式給弟兄姊妹的教導。在開始時,保羅用了 2 個好闊的吩咐:
1. “求” — “當求上面的事(3:1)
     這不是 “祈求”,而“尋求”、“追求” 的求 — 是志向、意志的選擇
2. “思念” — “要思考上面的事(3:2)” —     是思想上

至於,“上面的事” — 對比 “地上的事” 來說,就是指 “天上的事”了

保羅的教導不是離地的:他不是教人不食人間煙火;要基督徒要活在虛幻的世界中;相反,由 3:5 開始,要到保羅的教導是具體、腳踏實地的。

上堂的 5~17v 是主要段落:先從比較消極的教訓 “脫去舊人” → 繼而進入到比較積極的教訓裡 “穿上新人” 。 所教導、所思念的 “上面的事” 是實際可行的,非神怪、亦不應把它神化了。Why? 有人話有人行路是腳不到地 / 不貼地。上網查過,確實是有的。但其實只可行幾步,不良於長時間行走。 ∴ 類同地,聖經所講的教導,也是不離地 / 是貼地的教導:要的是要求我們立地頂天,堂堂正正;更重要的是可以做到的。

今天新的部份 ie 3:18~4:1 總的可分為 3 個段落,並關於 6 鑑種身份、3 種關係
1. 3:18~19 — 丈夫 + 妻子的關係
2. 3:20~21 — 父母 + 子女的關係 (尤其是父親)
3. 3:22~4:1 — 主人 + 僕人的關係

上星期提及的是一般性、普遍對信徒的教導。但到今天的部份,便保羅,一連就向這 6 種身份的人作出教導、說話。eg “你們作妻子的,…(3:18)” 原文是直接指向做妻子的人, ie 保羅是直接對做人妻子的教導、說話。當然,如果你是弟兄,就不關你的事;如是姊妹未婚,也不關你的事。只要你是姊妹(應該保羅當年也不會想到現今會有男性作成妻子的職份的!),已婚了 = 成了別人的妻子的,就與你有關了!

ie 由此可見,是由之前的一般性,跳到具體 6 種身份人指示了。

如果從聽道的角度來看,這 2 段的界線是清楚的 ∵ 現在收窄作個別的提醒;但對作信徒來說,這上下文 2 段,都是 “脫去舊人” + “穿上新人” 是有連貫性的。

開始是“尋求 / 思念上面的事”,但沒有取消地上的身份 / 角色;仍也存在,且也得尊重。 eg  有位朋友,他熱心傳福音,帶了屬下信主,在主裡成為弟兄。但他們原本的上司 / 下屬身份是沒改變的。不可不尊重這些身份 / 角色。
==> ∴ 自己身份 / 崗位 / 位分 / 角色 / 職位是不能忘記 / 取消的。

3:18~4:1 提及 6 個身份,可明顯分為 3 個組別:
1. 3:18~19 — 妻子   丈夫的關係 ie 對妻子的勸勉,是關於丈夫的;and vice versa 
2. 3:20~21 — 子女 父母的關係 (尤其是父親)ie 對子女的勸勉,是關於父母的;and vice versa 
3. 3:22~4:1 — 僕人 主人的關係  ie 對僕人的勸勉,是關於主人的;and vice versa 

而平常一所會看為夫妻、父子、主僕的關係;但保羅這裡的排序卻是妻夫、子父、僕主。次序是逆轉了的;先講位置從屬的起,再講位置較高的一種。且這 3 個關係,是從最親密的 → 血緣 → 主僕。

重要出現的命令式句子,大概 8~9 個:
18v “要順服
19v “要愛”、“不可虐待
20v “要…聽從
21v “不要惹…生氣
22v “要…聽從
23v “要從心裏做
4:1 “要公正
而 24b 《和 “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是陳述句 statement,《新漢語 “你們要服侍主基督啊!”是祈示句來的 — 用來表達命令、吩咐的。 

不論如何,這班人聽了保羅的教導,是一班可以作回應的。eg “ 你們作兒女的,…(20v)” 這裡面的 “兒女” 不會只得幾歲、道德意志也未達標的一群 ∴ 保羅是對著那些已成年、能回應聖經教導的人來說話的 ∴ 既然有能力回應,聖經現在教你如何作,遵不遵從,就看你啦!

此外,有認為這段教導是對已信主的人說的。 ∵ ‘主’ 這個字共出現了 9 次;除了 22v “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人…” + “你們作人的….(4:1)” 不是指天上的主外,其餘都是指主耶穌 ∴ 相關節數的經文的主角 ie 妻子、兒女、僕人、主人 — 全都是已信主的;只是丈夫/父親在此找不到證據證明。但參照《弗 5:25~33》有關丈夫、父親的描述,那裡就詳細多了。且得知,對象全是信主的家庭成員

得悉上面一些基礎資料後,現在進入每個吩咐:

3:18~19v — 丈夫 + 妻子的關係
18v  “你們作妻子的” → 吩咐  → “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原文大致為“作妻子的,你們要順服你們的丈夫”。
保羅講 “順服” 時的語態是 middle voice ie 調主詞在該動作上的參與、經歷、受益、受影響… 而不是 passive voice ∴ 是要命令自己去順服丈夫 。一般講丈妻關係,可以有很多向度 eg 溝通、教養、理財、愛情保鮮…但聖經只講 “順服” ;這不代表其他的不重要,只是聖經就只講這點。

再想起婚姻的誓詞:“…,我愛你,我尊重你”,而不是“……,我愛你,我順服你…”。基督徒的婚姻是沒有這承諾,好不奇怪呢!

記得之前讀神學時,有位老師常周遊列國。他發現女權最高的地方是?按他觀察,其實是 HK。但在一世紀時,夫權是最高的嘛!而且,聖經在講 “親愛的弟兄” 的時候,其實也包括姊妹。但當時保羅仍給出這樣的吩咐 ∴ 這吩咐不是與女權有關,又或就算在女權高漲的地方,這吩咐更為有需要呢!

後面的 2 種關係的吩咐就不同了,是 “聽從” ie obey,在這只是 “順服” 。“聽從” vs “順服” 是有分別的。ie 在夫妻關係上,是 “順服” — 先是有傾有講,有商有量;但如果丈夫作了決定時,太太便要 “順服” 。 《弗 5:25~33》— 教會認耶穌基督是頭,教鍣順服耶穌基督好自然不過,且為人接受;同樣地,《弗》提到,丈夫也是妻子的頭 ∴ 妻子也要順服丈夫。

縱然,妻子可以做很多事令丈夫就範 eg 不煮飯、不執屋…;但保羅提醒不要用這些招數令男人就範【當然極端事例不在此內 eg 虐待 ,以免被人來取消聖經的教導】

同樣,“你們作丈夫的,…” 是對丈夫們說的 “要愛…妻子” — 這 “愛” 不是打情緒波動那種 eg 脈搏加速、茶飯不思、面紅耳熱…那階段的愛;亦不是一般弟兄姊妹之間的愛 《西 “…並對眾聖徒有的愛心。(1:4)”》夫妻間的愛是特別親密的愛 eg 愛護、愛惜、為對方的好處、幸福出發;什至如《弗》所述,這愛可到一地步,是可以為對方 “捨己” ,正如耶穌為教會捨己一樣。

不要假定對方沒有聖經所列的表現就不作,按彼得在《彼前 “同樣,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即使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也會因妻子的品行,並非言語,而感化過來,(3:1)》就算對方是不信主的,也要順服 ∴ 不是因有什麼先決條件 or 要對方先行才去作。

3:20~21v — 子女 父母的關係  
20v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凡事” = 在各方面;“聽從” = obey ,像主人對僕人的吩咐一樣

聽從父母的命令 《合:“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原文/新譯本是 “因為這在主裡是可喜悅的”。這裡面有 2 個理由:
1. 這是在主裡的人該作的
2. 也是主喜悅的
保羅的吩咐都 “在主裡的” ,在主裡的人有這表現 / 導向是對的 《西 2:6 “既然你們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要靠著他而生活,”》∴ 保羅進入教導時 “…遵祂而行” ie 就應當在他裡面行事為人,這是生活的標準。ie 不是因應社會要求、傳統文化

且是可喜悅的? Who? “主”

相較 《西》這段,《弗》有關兒女的教導,保羅多列了一樣 “作兒女的,你們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作父親的,你們不要激怒兒女,但要照著主的教導和勸戒養育他們。(弗6:1~4)” ie 不單要“聽從”,還要 “孝敬” 。就算人到中年,自己有兒有女,同樣也要聽從自己父母的教導,這是基於 孝敬” 。

21v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生氣,恐怕他們會灰心。
這裡只講父親 ∵ 當時父親是主要作教導的角色的 ∴ 收窄到父親
惹…” ie 激嬲仔女  ∵ 怕他們灰心喪志 / 失去志氣。承—接上文 20v,“凡事聽從父母”。但如果父母吩咐不合理時,子女就無所適從,不能遵守 → 結果引至灰心喪志 、氣餒。

ps. 在現今,當然不單是給父親的教導,也得加上母親了!

3:22~4:v1 — 主人 + 僕人的關係
這段相對較長, why? 可能因為當時保羅打發人帶信去歌羅西中,有一位奴隸在內。

保羅吩咐僕人有 2 點:
1. “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
2.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23v)” 
之後,再進一步描述:
1. “不要只在眼前服事,像是討人喜歡的,(22b)
2. “不是為人做的(23b)” 刻意討主人喜歡
而是正面的,∵ “因為你們敬畏主(22b)” ,是真誠服事的態度,且全心誠實的聽從。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23v)” 這裡的 “心” 跟 22v “總要心存誠實” 不同;前者是指 soul, 後者是指 heart; soul 是全心全意,更強調的說法
why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23v)” ∵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 (24v)【+ve】+ “行不義的人必受不義的報應 (25v)” 【-ve】 ← 除教導外,還有動機

這是當時保羅對所有僕人的說話,現今不是奴隸制,最多應用在職場上。雖然,職場不是主僕的關係,兩者不盡一樣;但想起曾經有一管理級人員對他的下屬說過:「作為上司,同事是我的手下;但我同時也在你們的手上。」∵ 你的手下不作事或作錯什麼事時,身為上司的就大有麻煩了!

最後,“資主並不偏待人。(25b)” — 主不會因你是下屬就會放你一馬。 【雖然,現實有人偏袒權貴,有人偏袒弱勢】,但保羅的吩咐是 《合 “要公公平平”》,《新漢語 “要公正公平”》。“公正” = 合理的去待每個僕人 ∵ 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4:1)”;這 “位主” 不論是對主人、還是僕人來說都是同一位主!【記得:不能取消彼此的身份】。

雖然有 6 種身份暪分類,但一個人同時都擁有幾個身份 ∴ 這段經文,好多節都同我們每一個人有關係的。←  這是保羅對家庭成員的教導


詩歌:“萬有都歸你” + “我們成為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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