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每一事務都有定時。
3:2 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有時;
3:3 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
3:4 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
3:5 丟石頭有時,撿石頭有時;懷抱有時,不抱有時;
3:6 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存有時,拋棄有時;
3:7 撕裂有時,縫補有時;沉默有時,說話有時;
3:8 喜愛有時,恨惡有時;戰爭有時,和平有時。
3:9 這樣,做事的人在他所勞碌的事上得到甚麼益處呢?
3:10 我觀看神給世人的擔子,使他們在其中勞苦:
3:1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恆安放在世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測透。
3:12 我知道,人除了終身喜樂納福,沒有一件幸福的事。
3:13 並且人人吃喝,在他的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賞賜。
3:14 我知道神所做的都必存到永遠;無所增添,無所減少。神這樣做,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3:15 現今的事以前就有了,將來的事也早已有了,並且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
3:16 我又見日光之下,應有公平之處有奸惡,應有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3:17 我心裏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裏,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
3:18 我心裏說:「為世人的緣故,神考驗他們,讓他們看見自己不過像走獸一樣。
3:19 因為世人遭遇的,走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他們都有一樣的氣息。人不能強於走獸,全是虛空;
3:20 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3:21 誰知道人的氣息是往上升,走獸的氣息是下入地呢?
3:22 總而言之,人能夠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是最好不過了,因為這是他應得的報償。他身後的事誰能領他回來看呢?
到今堂,就是第二大段的部份 → 有關 「創造神學」ie 物質秩序的觀念 ← 在這裡表達得最清楚、最直接的了
上堂 Ch 1~2 是1st 大段,强調 “虛空” ∵ 造物主有絕對的主權
今堂,交代 “虛空” ∵ 是 「創造 」這設計的根本→ 所用的字眼 =「定時」
3:1~8 凡事萬務,都有定期定時,全照神的命定 3:1v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每一事務都有定時。”
當中 “天下萬務 / 天下每一事務(3:1)” 《=》 1:3 “日光之下的勞碌” 日光之要人所從事物事務
“定期 / 定時” 《=》3:2~8 14 對 、 28 個 “有時”
3:2~8v 當中的 “定時” 指的是什麼呢?
透過研究這 28 個 “定時” 排列入性質,可發現:
1.實質性:2 個 2 個 1 對,∴ 共 14 對;而每節有 2 對,非常工整
2. 每對 “定時” 的內容是相反意義的;有好,亦有不好的
eg 2v “生” vs “死” ;“栽種” vs “拔出” →(+)vs(-); (+)vs(-)
3v “殺戮” vs “醫治” ;“拆毀” vs “建造”→(-)vs (+);(-)vs (+)
4v “哭” vs “笑” ;“哀慟” vs “跳舞” →(-)vs (+);(-)vs (+)
5v “丟石頭” vs “撿石頭”;“懷抱” vs “不抱” → 這較具爭議性:聖經中:拋擲,將石頭拋入田中,使人不能耕種(-)= 戰爭時;而和平時,會推石頭(+)。然而,在猶太人的傳統,“拋擲”指的男女做愛;而 “堆石” 指的這是節制,即不做愛。後者,較接近下文提到“擁抱” ∴ 應為 (+)vs(-)
6v “尋找” vs “失落”;“保存” vs “拋棄” → (+)vs(-); (+)vs(-)
7v “撕裂” vs “縫補”;“沉默” vs “說話” →
8v “喜愛” vs “恨惡” :“戰爭” vs “和平” → (+)vs(-);(-)vs (+)
最重要的排列次序,在表達:
2~3v → 是狀況的喜樂:與人命死亡 。 不論是植物、人、死物
到今堂,就是第二大段的部份 → 有關 「創造神學」ie 物質秩序的觀念 ← 在這裡表達得最清楚、最直接的了
上堂 Ch 1~2 是1st 大段,强調 “虛空” ∵ 造物主有絕對的主權
今堂,交代 “虛空” ∵ 是 「創造 」這設計的根本→ 所用的字眼 =「定時」
3:1~8 凡事萬務,都有定期定時,全照神的命定 3:1v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每一事務都有定時。”
當中 “天下萬務 / 天下每一事務(3:1)” 《=》 1:3 “日光之下的勞碌” 日光之要人所從事物事務
“定期 / 定時” 《=》3:2~8 14 對 、 28 個 “有時”
3:2~8v 當中的 “定時” 指的是什麼呢?
透過研究這 28 個 “定時” 排列入性質,可發現:
1.實質性:2 個 2 個 1 對,∴ 共 14 對;而每節有 2 對,非常工整
2. 每對 “定時” 的內容是相反意義的;有好,亦有不好的
eg 2v “生” vs “死” ;“栽種” vs “拔出” →(+)vs(-); (+)vs(-)
3v “殺戮” vs “醫治” ;“拆毀” vs “建造”→(-)vs (+);(-)vs (+)
4v “哭” vs “笑” ;“哀慟” vs “跳舞” →(-)vs (+);(-)vs (+)
5v “丟石頭” vs “撿石頭”;“懷抱” vs “不抱” → 這較具爭議性:聖經中:拋擲,將石頭拋入田中,使人不能耕種(-)= 戰爭時;而和平時,會推石頭(+)。然而,在猶太人的傳統,“拋擲”指的男女做愛;而 “堆石” 指的這是節制,即不做愛。後者,較接近下文提到“擁抱” ∴ 應為 (+)vs(-)
6v “尋找” vs “失落”;“保存” vs “拋棄” → (+)vs(-); (+)vs(-)
7v “撕裂” vs “縫補”;“沉默” vs “說話” →
8v “喜愛” vs “恨惡” :“戰爭” vs “和平” → (+)vs(-);(-)vs (+)
最重要的排列次序,在表達:
2~3v → 是狀況的喜樂:與人命死亡 。 不論是植物、人、死物
4v → 是反應 : “哀” “怒” “哭” “笑”
5~6v → 是關係的離合
7v → 是反應 : “哀” “怒”
8v → 是態度:“愛”、“恨”
5~6v → 是關係的離合
7v → 是反應 : “哀” “怒”
8v → 是態度:“愛”、“恨”
1st 人生有對比,有好有不好;不全都是好的 → 這是 “物質的秩序”
2nd = 創造的 2nd day :有轉變 ie “定時” = 人生是 “無常” 的 → 帶出 “物質秩序的虛空” eg 有春、夏、秋、冬 4 季;不會全是夏天、全是秋天。 “定時” = 有限制;但也有 +ve, -ve
28 個 “定時” = 跟人間的時務有關 vs 大自然就不一樣 ∵ 大自然基本是可以預測的、有規律;但人間的時務是不能預測的、不定時發生 - 是上帝定的,人不知幾時好,幾時不好;人不能控制 ∴ 是 “虛空” ∴ 要 “接納” = 《帖前 5:16 (和修本: 要常常喜樂)》中 “喜樂” ≠ 開心;是屬靈的果子 = 滿足 ← 這是人生的真相!
3:9~15 古往今來,人世間一切事物,均在神的安排之中
3:9~11v “定時” 帶來對人的影響力
3:12~15v 人對 :對 “定時” 的回應 = 作者的用字 “作為”
這兩段經文中, 每段都有 3 個作為:1 次人的作為 + 2 次上帝的作為
從而,帶出上帝創造的設計。
3:9~11v “定時” 帶來對人的影響力
9v 人的作為 #1:『作』事的人,在其勞碌中有什為益處呢? (在人看來是 “無益”;但在上帝眼中是有意義的 = 這是神的設計,叫人在其中受經練 “神給世人的擔子,使他們在其中勞苦 (10v)” )
10v 神的作為 #1: “在其中受經鍊” => 强調上帝的設計是如此的:讓人有這勞苦、受 “定時” 的底下
11v 神的作為 #2:“造” = “作為”;各按定時,是好的 = 《創 Ch 1,6 日的創造,神看是好的》vs 人的評價 ∵ 是神做的,神看是好的
但為何上帝看是好,但人不認為是好的呢?11b 解釋
11b 原文是沒有 “然而” 這連接詞,ie 譯作 “祂又把永生 ie 永恆感、永恆的意識賜(放)在人的心裡,以致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找到參透 ie 找不到滿足 / 答案 )”
∵ 人生的設計是有定時的,不是永恆的;好 <-> 會變壞(隨時);而人的回應,因上帝放了永恆感在人的心裡 ∴ 人需要以永恆來滿足 ie 今生的日光之下的世界,注定我們不能感滿足的 (“定時” 就是不永恆的)
eg 肚餓時,不會以甜品來充饑;要吃正餐才能飽肚、感滿足 ∵ 設計是如此
eg $$, 神做 $$,是世間的福,是好的;但不要以為可以用 $$ 來滿足人心 ∵ 人心的設計,不是為此而設計的 ∴ 不需要追求 $$ 來滿足人心,不會成功的!
Why 神創造的 “定時” → “虛空” ? ∵ 原本的設計不是這樣的 ∴ important concept :
1. 物質世界的設計,並不是為要來滿足人心的
2. 而人是需要永恆的事,才能滿足人心。【但《傳》不是著重於此,《太》Ch 6 才是 “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傳》最後呼籲的是:今生日光之下的世界,人生應如何面對、享受今生定時、虛空的人生才好呢?《傳》沒有不讚成追求永恆,只不過不是它的重點所在】
3:12~15v 人對 “定時” 的回應
12~13v “…這也是神的賞賜” 雖然不能滿足人的心,但上帝看為好的,人也應與神一樣看為好的
12v 人的作為 #1:“行善” ie 行得好,人的作為是覺得是好的,就好了!不是指做好人
How?
13v “享福” = 創 Ch 1 “看是好的” → 神看是好的!∴ 人也能看是好的去享福便好了!
How? 看是好的?∵ 這(=人覺「人生是好的」)也是有賴神的賜予 ∴ 不是靠什麼、物質來滿足 ,靠的是上帝
【不要以它為滿足你心的事務便看為好! 聖經說:滿足人心的是:信、望、愛】
這跟不能飽肚的甜品一樣,是好味的,大家互無沒衝突的 ∴ 要知 滿足 ≠ 享受
都是上帝的禮物,能享受/滿足就是最好!
14~15v 另外 2 個神的作為
“永存” = “永恆” = 有意義、有終極意義;無所增減 → 不變的定律 vs 今生世界 = 不永恆的世界。人是兩棲動物:有今生、有來世。神讓設立人在這不永恆的世界,神都想我們感到滿足、能去享受。But HOW? ← ∴ 依靠上帝,在今生做神要我們做的事,才能有永恆、終極意義。
14v “…神這樣做,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感恩的心。”
神學上的意義:領受神的恩典。人以為自己可以掌握,靠物質世界來滿足。但神知你不會得到滿足。∴ 神讓你去享受,想你明白,神才是滿足你心的源頭 ∴ 要尊敬祂,人才能得滿足。
∴ => 如何面對 “定時”、“永恆感” 的存在? ie 人要知是 “虛空” 的,不是要來滿足人心的 — 這樣才不好追錯方向,而是向準神!
有 3 個 “比/給”
1. (10v)- “叫世人勞苦 (勞碌虛空 = 定時、神設計的、有限的世界)”
2. (11v)- “將永生 (=永恆感)安置在人心” ← 不要沉迷下去 → 要敬畏神
3. (13v) - “人人吃喝,在他的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賞賜” ,看是好的 → 並知永恆真正的福
∴ 不需要過份追求物質世界,當存敬畏的心去享受神所給每人的份
3:16~22v 無論善惡,人的遭遇和獸一樣,但神必要審判
16~22v 是個例子 — 作者以審判為例,指出令人不滿足的現象是:惡人沒有受到應有的惡報。然而,這不是最終的。∵ 審判是 “永恆”,同時亦是 “定時”。
在“永恆感”的其中一樣 = “正義感”。但審判的定時,誰來定?
上帝也有他自己所設的 “定時”,時辰未到,人不滿足。但不怕,神話:是時辰未到!是我定他的死期早過他的審判期吧了!
∴ 神要表明給人看,人若只從在物質世界的底下、從表面來看人生,發現沒有善惡報應,人就會感到自己好像獸一樣、都是受造物、最終同一遭遇。
但人獸之分別,在於人有永恆感 ∴ 有感不滿足;但獸無這感覺。
22v
就算感到有不滿足,看不見將來的審判,但仍一樣可以享受現今神給我們的這份。
存敬畏、感恩的心,相信最終的永恆。
詩歌: “神你在掌管”
2nd = 創造的 2nd day :有轉變 ie “定時” = 人生是 “無常” 的 → 帶出 “物質秩序的虛空” eg 有春、夏、秋、冬 4 季;不會全是夏天、全是秋天。 “定時” = 有限制;但也有 +ve, -ve
28 個 “定時” = 跟人間的時務有關 vs 大自然就不一樣 ∵ 大自然基本是可以預測的、有規律;但人間的時務是不能預測的、不定時發生 - 是上帝定的,人不知幾時好,幾時不好;人不能控制 ∴ 是 “虛空” ∴ 要 “接納” = 《帖前 5:16 (和修本: 要常常喜樂)》中 “喜樂” ≠ 開心;是屬靈的果子 = 滿足 ← 這是人生的真相!
3:9~15 古往今來,人世間一切事物,均在神的安排之中
3:9~11v “定時” 帶來對人的影響力
3:12~15v 人對 :對 “定時” 的回應 = 作者的用字 “作為”
這兩段經文中, 每段都有 3 個作為:1 次人的作為 + 2 次上帝的作為
從而,帶出上帝創造的設計。
3:9~11v “定時” 帶來對人的影響力
9v 人的作為 #1:『作』事的人,在其勞碌中有什為益處呢? (在人看來是 “無益”;但在上帝眼中是有意義的 = 這是神的設計,叫人在其中受經練 “神給世人的擔子,使他們在其中勞苦 (10v)” )
10v 神的作為 #1: “在其中受經鍊” => 强調上帝的設計是如此的:讓人有這勞苦、受 “定時” 的底下
11v 神的作為 #2:“造” = “作為”;各按定時,是好的 = 《創 Ch 1,6 日的創造,神看是好的》vs 人的評價 ∵ 是神做的,神看是好的
但為何上帝看是好,但人不認為是好的呢?11b 解釋
11b 原文是沒有 “然而” 這連接詞,ie 譯作 “祂又把永生 ie 永恆感、永恆的意識賜(放)在人的心裡,以致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找到參透 ie 找不到滿足 / 答案 )”
∵ 人生的設計是有定時的,不是永恆的;好 <-> 會變壞(隨時);而人的回應,因上帝放了永恆感在人的心裡 ∴ 人需要以永恆來滿足 ie 今生的日光之下的世界,注定我們不能感滿足的 (“定時” 就是不永恆的)
eg 肚餓時,不會以甜品來充饑;要吃正餐才能飽肚、感滿足 ∵ 設計是如此
eg $$, 神做 $$,是世間的福,是好的;但不要以為可以用 $$ 來滿足人心 ∵ 人心的設計,不是為此而設計的 ∴ 不需要追求 $$ 來滿足人心,不會成功的!
Why 神創造的 “定時” → “虛空” ? ∵ 原本的設計不是這樣的 ∴ important concept :
1. 物質世界的設計,並不是為要來滿足人心的
2. 而人是需要永恆的事,才能滿足人心。【但《傳》不是著重於此,《太》Ch 6 才是 “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傳》最後呼籲的是:今生日光之下的世界,人生應如何面對、享受今生定時、虛空的人生才好呢?《傳》沒有不讚成追求永恆,只不過不是它的重點所在】
3:12~15v 人對 “定時” 的回應
12~13v “…這也是神的賞賜” 雖然不能滿足人的心,但上帝看為好的,人也應與神一樣看為好的
12v 人的作為 #1:“行善” ie 行得好,人的作為是覺得是好的,就好了!不是指做好人
How?
13v “享福” = 創 Ch 1 “看是好的” → 神看是好的!∴ 人也能看是好的去享福便好了!
How? 看是好的?∵ 這(=人覺「人生是好的」)也是有賴神的賜予 ∴ 不是靠什麼、物質來滿足 ,靠的是上帝
【不要以它為滿足你心的事務便看為好! 聖經說:滿足人心的是:信、望、愛】
這跟不能飽肚的甜品一樣,是好味的,大家互無沒衝突的 ∴ 要知 滿足 ≠ 享受
都是上帝的禮物,能享受/滿足就是最好!
14~15v 另外 2 個神的作為
“永存” = “永恆” = 有意義、有終極意義;無所增減 → 不變的定律 vs 今生世界 = 不永恆的世界。人是兩棲動物:有今生、有來世。神讓設立人在這不永恆的世界,神都想我們感到滿足、能去享受。But HOW? ← ∴ 依靠上帝,在今生做神要我們做的事,才能有永恆、終極意義。
神學上的意義:領受神的恩典。人以為自己可以掌握,靠物質世界來滿足。但神知你不會得到滿足。∴ 神讓你去享受,想你明白,神才是滿足你心的源頭 ∴ 要尊敬祂,人才能得滿足。
∴ => 如何面對 “定時”、“永恆感” 的存在? ie 人要知是 “虛空” 的,不是要來滿足人心的 — 這樣才不好追錯方向,而是向準神!
有 3 個 “比/給”
1. (10v)- “叫世人勞苦 (勞碌虛空 = 定時、神設計的、有限的世界)”
2. (11v)- “將永生 (=永恆感)安置在人心” ← 不要沉迷下去 → 要敬畏神
3. (13v) - “人人吃喝,在他的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賞賜” ,看是好的 → 並知永恆真正的福
∴ 不需要過份追求物質世界,當存敬畏的心去享受神所給每人的份
3:16~22v 無論善惡,人的遭遇和獸一樣,但神必要審判
16~22v 是個例子 — 作者以審判為例,指出令人不滿足的現象是:惡人沒有受到應有的惡報。然而,這不是最終的。∵ 審判是 “永恆”,同時亦是 “定時”。
在“永恆感”的其中一樣 = “正義感”。但審判的定時,誰來定?
上帝也有他自己所設的 “定時”,時辰未到,人不滿足。但不怕,神話:是時辰未到!是我定他的死期早過他的審判期吧了!
∴ 神要表明給人看,人若只從在物質世界的底下、從表面來看人生,發現沒有善惡報應,人就會感到自己好像獸一樣、都是受造物、最終同一遭遇。
但人獸之分別,在於人有永恆感 ∴ 有感不滿足;但獸無這感覺。
22v
就算感到有不滿足,看不見將來的審判,但仍一樣可以享受現今神給我們的這份。
存敬畏、感恩的心,相信最終的永恆。
詩歌: “神你在掌管”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