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修本
5:12 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任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5:13 你們中間若有人受苦,他該禱告;有人喜樂,他該歌頌。
5:14 你們中間若有人病了,他該請教會的長老們來為他禱告,奉主的名為他抹油。
5:15 出於信心的祈禱必能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5:16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5:17 以利亞與我們是同樣性情的人,他懇切地祈求不要下雨,地上就三年六個月沒有下雨。
5:18 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地就有了出產。
5:19 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人迷失了真理而有人使他回轉,
5:20 這人該知道,使一個罪人從迷途中回轉,會從死亡中把他的靈魂救回來,而且遮蓋許多的罪。
有同學提出幾個問題:
1. 詩 32:1 “過犯得赦免,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 這 2 句意思平行的寫法;“赦免” + “遮蓋” 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
2. 作者 雅各,是耶穌的兄弟
在教會的角度來衡量, 在 4 世紀優西比烏的《基督教會歷史》引用
在 2th 世紀,正典形成當中,才真正關注作者是誰。在 4th 世紀多有次經出現,所以 2~3~4 世紀期間的討論,不容忽視。
ref 張略牧師的著作 《雅各書註釋》可知道雅各的生平,esp 他於 1st 世紀的貢獻 — 得知作者在 1st 世紀也是擔心重要角色的。
3.《雅》vs 保羅都講因信稱義,是一個重要的討論:
《雅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保羅在加拉太書、羅馬書「因信稱義」的看法有衝突 《加 2:16~17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自己卻還被視為罪人,那麼,基督是罪的用人嗎?絕對不是!”》
《羅 3:28 “所以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
需要看因行為 / 因信稱義用字相同,但含義不同。
保羅 :的 “信” — 指得救的信心,耶穌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死
雅各 :的 “信” — 是行動的表現。是順服的信。較接近猶太人傳統的看法。
但有一點相同,《加 5:6b “…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ie 信心要有功效,必定要有 “愛”!
最後, “…到審判時”,上帝來臨時:在舊約,有順服的生命表現;信心所有的,務行動表現作證據。∴ 《雅》+ 保羅是一致的!
*********
現在進入 《雅》5:12~20 — 是總結整卷書的內容
讀者可能奇怪 :12v 用 “不可起誓” 好獨立。 Why? 大概 雅各 假設讀者已經聽過耶穌講 “不起誓” → 登山寶訓中 4th ,對比當時的瓜起誓的方式
上文 Ch 3 講 言語、要勒住;講惡意批評、論斷 … 都是與舌頭有關 ∴ 用這句作總結。
“不可彼此埋怨”
埋怨,因人在某種生活環境 eg 在富足人的壓迫下,彼此埋怨;在不如意的情況下,生活無能為力時…
在壓力下 → 人易生埋怨:
Q #1 埋怨只叫人集中以 -ve 看事情 → -ve 情緒 → 折散
Q #2 將責任推給他人 → 造成解體、分裂的張力
∵ 不能看到自己 +ve 可以做什麼
這種情緒,影響群體,潰不成軍,四分五裂
起誓:提到有指天、指地;個不管指什麼,都是屬上帝的,都是上帝所創造的
∴ 都是指向上帝
為的是證明 :所有所講的,應該是 100% 真實的
∴ “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12v)” 强調平時講的是真假混合、口是心非。→ 結果:信不過對方
任何群體,如上不能講真實的說話,不能有信任 / 互信!
∴ 舌頭 → 使群體出現困難
如果用的言語 = 真實的話;那未,誓言就不用起啦!
∴ 每天講的說話,都要忠誠、誠信;完全 = 表裡一致,帶有誠信、值得信任。
5:12v
有 3 個 “不可”
#1 “不可起誓” → 帶出主題
#2 “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 → 舉出事例
#3 “任何誓都不可起” → 總結教訓
eg 一個叫 “誠信” 的人,被一個聰明人拋下海,“誠信” 一味的游,到一孤島,等待救援。一段時間後,突然聽到有音樂靠近,便向對方招手。細看,船頭有一著有 “快樂” 的旗號。 “快樂” 問 “誠信” 是誰。“誠信” 回答:我是 “誠信”,可否帶我上船?“快樂” 回答:有了 “誠信” ,我就不 “快樂” 了!你想這世上不是如此的嗎?。說畢,便開船走了。
不久,又有一首船靠近,船頭旗標的是 “地位”。“誠信” 照樣的請求;“地位”:我的地位來得不容易,有 “誠信”,我的地信就保不了!又掉頭走。“誠信” 困惑不解!
再來的是 “競爭”,“競爭” 問:你是誰?可以給我什麼好處呢? “誠信” 猶疑要否真實的回覆
,但最後還是如實的作答。“競爭” 知道後:不要添我的麻煩。有了你,我如何發揮我的競爭手法丫?
“誠信” 極度沮喪之時,不一白髮老人靠近 “誠信”,並把 “誠信” 接上船。“誠信” 問:你為何救我?老人道:我是 “時間”,只有 “時間” 才知 “誠信” 的重要!
在途中,分別見到很多打翻了的船。原來就是跟 “誠信” 之前對過話的,並且它們分 “快樂” 的船被 “不長久” 、“地位” 被 “虛假”、“競爭” 被 “不穩固” 所標示。原來,當審判臨到時,便能看得一清二楚!
** “誠信” 是要用我們的生命去維護的!
5:13~18v
有 3 個 “你們中間…”
#1 “你們中間若有人受苦” → 要 “禱告” <-> Ch 1 在面對試鍊,“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該求那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神,神必賜給他。(1:5)”
#2 “有人喜樂” → 要 “歌頌”
#3 “你們中間若有人病了” → 要 “禱告”
=> 導出:人生會有 喜 / 怒、健康 / 患病時,都可回到上帝面前,與上帝建立關係
有病的原因,是因為病; X 不是人罪
“出於信心的禱告”
Q #1 有 “出於信心禱告”,病就會好起來?不用看醫生?X
Q #2 有病人覺得上帝必會醫治他?X
那如何理解這應許呢?如何理解 “信心的禱告” 呢?
病不得醫治,不是病人的信心有問題?也不是為他禱告的人有問題。
關鍵:
1. “請長老” ie 病到不能返教會;長老 = 有信心、能分辨、懂分辨的人 (分辨什麼?分辨這人患病是什麼原因,來能為他的真正需要祈禱)
歸納出一個原則:上帝想要的是什麼樣的群體?→ 得醫治的群體 ie 是尋求彼此認罪的群體
2. 義人= 願意實行上帝旨意的人
∴ 1 + 2 Church 是一得彼此認罪、實行上帝話語的教會、不住禱告的群體
∴ 不論那人的病,也應帶著一種期待 ie 得到醫治的祈禱 + 也相信上帝會這樣作
eg “與你同在” = 不論什麼環境,你握著祂的手!
“主必叫他起來” : “起來” = 復活
“主必叫他得醫治”:“得醫治” = 拯救
雅各 說到 “醫治”/ “起來” = 這人將會復活 / 拯救。只是,不是在他現存的身體方式實現;上帝有祂自己的方式醫治這病人。
5:19~20v
指出人有罪、有 很易;幫他去人生的路,往往要付出代價。
上帝是厚賜予眾人,可以代求;滿有憐憫!
詩歌:“轉回”
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
信仰紅綠燈 — 雅各書 #6 (4:1~10)
和修本
4:1 你們中間的衝突是哪裏來的?爭執是哪裏來的?不是從你們肢體中交戰著的私慾來的嗎?
4:2 你們貪戀,得不著就殺人;你們嫉妒,不能得手就起爭執和衝突;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4:3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為了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4:5 經上說:「神愛安置在我們裏面的靈,愛到嫉妒的地步。」你們以為這話是徒然的嗎?
4:6 但是他賜更多的恩典,正如經上說:「神抵擋驕傲的人,但賜恩給謙卑的人。」
4:7 所以,要順服神。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逃避你們;
4:8 要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4:9 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要將歡笑變為悲哀,歡樂變為愁悶。
4:10 要在主面前謙卑,他就使你們高升。
5v “ 經上說:「神愛安置在我們裏面的靈,愛到嫉妒的地步。」你們以為這話是徒然的嗎? ”
【新漢語譯本:“神安置在我們裡面居住的靈,難道是響往嫉妒的嗎?”】
【…路人書:“上帝放在我們的靈是清潔的,不是污穢的。”】
“…經上…” ?經?卷? X not found,但在另一卷失傳的書?失傳 = 找不到。 ∴ 認識有限。
但 4:1~10 都清楚
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講到 從天上來 vs 屬地、屬鬼魔的智慧作對比。從天上來的,如七色彩虹。
「清潔」= 「完全」是同類型的, eg 祭牲要清潔 = 要完全;包括以下 6 種特性:“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而 “和平、溫良、柔順,”針對 Ch 4 的內容 — 信仰群體中出現的問題。
“滿有憐憫” “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則是 Ch 2 所關注的。
why 7,not 8 / 9? ∵ “7”= 完全的數字
記得《雅》的主題:完整、完全。生命得以完全,要這 7 種特質。
“…和平栽種出來的。(3:18)”要在什麼環境下 (ie 氣候、土壤)?在“和平”之中、公義的生命。
對比那些屬地上、屬鬼魔、…,這些是苦毒 = 嫉妒、自私的紛爭。最終的結局:擾亂(《雅》出現 3 次),沒有定見。
Ch 3 講 “舌頭”—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永不靜止的邪惡,充滿了害死人的毒氣(3:8)”不穩定。講的不只是 BS 的生命,亦包括整個群體的不穩定 → 以至生出各樣的壞事(vs 義)
由門徒群體出現的,Ch 3:13 “你們中間…”
之前在 1:12 “忍受試煉的人有福了,因為他經過考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愛他之人的。” 教導他們 “得生命的冠冕” ,是通過 “信心” → “忍耐” → “完全”;而 “情慾” → “罪惡” → “死亡”。
4:1~2 “爭戰” “鬥毆” or 【和修:“爭戰” “打鬥”】是相當强的語法,只在戰爭時出現的字。
私慾 → +ve or -ve;但這情慾 是 -ve ,為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出的。
4:4 主題 — 從哪裡來的?【和修:“你們中間的衝突是哪裡來的?爭執是哪裡來的?不是從你們肢體中交戰著的私慾來的嗎?(4:1)”】
“私慾” <-> “嫉妒” ;“殺人” <-> “打鬥” “爭戰”。
群體中出現的紛爭,為的是名、利、上位、生存;把這生活方式帶入不同的群體的生活中。 eg 工作時埋堆 ∵ 為自己打算。 “插人、瀉膊、要功” = 辦公室政治,是生存之道、出位攻略。∵ 世界是如些運作的,否則,被人踏下去,別人上位了!
毛澤東擅于明朝的宮廷內鬥
not only 職場,包括 BS、親生的 → 帶到教會中。使教會撕裂。eg 開會,初期是講那件事對,那件事非;後來演變成那個人對,那個人非。
雅各指出世界是這樣,個世界跟上帝是勢不兩立的啊!
入了世界黨,世界黨的應許、理想、意志的話 = 世界黨連線,那就 = 與上帝 offline → 好恐怖!
試想,你的結局會如何?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4:4)” 用到 “淫婦 / 淫亂的人” vs 之前 “我的弟兄們…”,來一個當頭棒喝!
上帝不是不知道我個的難處。 ∴ 我們去求上帝。我的祈禱不得 ∵ “是因為你們妄求…(4:3)”
很多時,我們過份自信 → ∴不求;又
很多時,我們祈的內容,是否是我的需要 or 我的想要?→ 妄求
∴《雅》要有智慧
如果是為上帝的原固求,難道上帝不會成就嗎?
eg 小孩子,多是求滿足自己。大人會讓他們學,control 自己的慾望,鍛煉自制的能力。
不是樣樣都可求,但 “智慧” 可以。求智慧,讓我們明白上帝的心意,不是滿足自己的,成為妄求。謙卑在上帝面前,而不是問為何我不可以有…。
順服是最難學的功課!
Ch 2 vs Ch 4
亞伯拉罕基稱為上帝的朋友 ∵ 他順服上帝的意思行事。他獻以撒 → 是甘心的獻上 ∴ 被稱為上帝的朋友,而不是向上帝要東要西。是要上帝想要的,就甘心樂意 ∴ 剛相反。
嫉妒 ∵上帝無見到我的需要?沒給我?給了別人?
人喜歡被人稱讚、要叻、要將別人比下去 ∵ 我們唔抵得
當朋友有成就時,會唔會我們都有一同感、同高興? or “葡萄” 他? 不服?不甘心?
嫉妒是引出死亡的兇手
eg 《創》Ch4 1st murder case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非常生氣,沉下臉來。…二人正在田間時,該隱起來攻擊他弟弟亞伯,把他殺了。(4:4~8)”
eg 掃羅 vs 大衛 ∵ 《撒上》Ch 18 “大衛打死了那非利士人,…迎接掃羅王。眾婦女歡樂唱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掃羅非常憤怒,不喜歡這話。…從這日起,掃羅就敵視大衛。…掃羅把槍一擲,心裏說:「我要將大衛刺透,釘在牆上。」大衛閃避了他兩次。(18:6~11)”
eg 《太》27:18 “總督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 耶穌所以被殺 ∵ 大祭司嫉妒耶穌
∴ 嫉妒 → 帶有苦毒 → 可變成 “好毒” → 最後來個同歸於盡
生命:應面對,向上帝求賜智慧,要敏銳自己生命內的苦毒,需要時刻提醒,是為自己的私慾、自私、嫉妒?提醒我們的恩典,也是回到上帝的恩典。
人應當禮的神面前謙卑,靠神的恩從嫉妒的罪惡中回轉 ∵ 神能賜謙卑給人
詩歌:“讓我謙卑屈膝俯拜”
4:1 你們中間的衝突是哪裏來的?爭執是哪裏來的?不是從你們肢體中交戰著的私慾來的嗎?
4:2 你們貪戀,得不著就殺人;你們嫉妒,不能得手就起爭執和衝突;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4:3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為了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4:5 經上說:「神愛安置在我們裏面的靈,愛到嫉妒的地步。」你們以為這話是徒然的嗎?
4:6 但是他賜更多的恩典,正如經上說:「神抵擋驕傲的人,但賜恩給謙卑的人。」
4:7 所以,要順服神。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逃避你們;
4:8 要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4:9 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要將歡笑變為悲哀,歡樂變為愁悶。
4:10 要在主面前謙卑,他就使你們高升。
5v “ 經上說:「神愛安置在我們裏面的靈,愛到嫉妒的地步。」你們以為這話是徒然的嗎? ”
【新漢語譯本:“神安置在我們裡面居住的靈,難道是響往嫉妒的嗎?”】
【…路人書:“上帝放在我們的靈是清潔的,不是污穢的。”】
“…經上…” ?經?卷? X not found,但在另一卷失傳的書?失傳 = 找不到。 ∴ 認識有限。
但 4:1~10 都清楚
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講到 從天上來 vs 屬地、屬鬼魔的智慧作對比。從天上來的,如七色彩虹。
「清潔」= 「完全」是同類型的, eg 祭牲要清潔 = 要完全;包括以下 6 種特性:“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而 “和平、溫良、柔順,”針對 Ch 4 的內容 — 信仰群體中出現的問題。
“滿有憐憫” “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則是 Ch 2 所關注的。
why 7,not 8 / 9? ∵ “7”= 完全的數字
記得《雅》的主題:完整、完全。生命得以完全,要這 7 種特質。
“…和平栽種出來的。(3:18)”要在什麼環境下 (ie 氣候、土壤)?在“和平”之中、公義的生命。
對比那些屬地上、屬鬼魔、…,這些是苦毒 = 嫉妒、自私的紛爭。最終的結局:擾亂(《雅》出現 3 次),沒有定見。
Ch 3 講 “舌頭”—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永不靜止的邪惡,充滿了害死人的毒氣(3:8)”不穩定。講的不只是 BS 的生命,亦包括整個群體的不穩定 → 以至生出各樣的壞事(vs 義)
由門徒群體出現的,Ch 3:13 “你們中間…”
之前在 1:12 “忍受試煉的人有福了,因為他經過考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愛他之人的。” 教導他們 “得生命的冠冕” ,是通過 “信心” → “忍耐” → “完全”;而 “情慾” → “罪惡” → “死亡”。
4:1~2 “爭戰” “鬥毆” or 【和修:“爭戰” “打鬥”】是相當强的語法,只在戰爭時出現的字。
私慾 → +ve or -ve;但這情慾 是 -ve ,為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出的。
4:4 主題 — 從哪裡來的?【和修:“你們中間的衝突是哪裡來的?爭執是哪裡來的?不是從你們肢體中交戰著的私慾來的嗎?(4:1)”】
“私慾” <-> “嫉妒” ;“殺人” <-> “打鬥” “爭戰”。
群體中出現的紛爭,為的是名、利、上位、生存;把這生活方式帶入不同的群體的生活中。 eg 工作時埋堆 ∵ 為自己打算。 “插人、瀉膊、要功” = 辦公室政治,是生存之道、出位攻略。∵ 世界是如些運作的,否則,被人踏下去,別人上位了!
毛澤東擅于明朝的宮廷內鬥
not only 職場,包括 BS、親生的 → 帶到教會中。使教會撕裂。eg 開會,初期是講那件事對,那件事非;後來演變成那個人對,那個人非。
雅各指出世界是這樣,個世界跟上帝是勢不兩立的啊!
入了世界黨,世界黨的應許、理想、意志的話 = 世界黨連線,那就 = 與上帝 offline → 好恐怖!
試想,你的結局會如何?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4:4)” 用到 “淫婦 / 淫亂的人” vs 之前 “我的弟兄們…”,來一個當頭棒喝!
上帝不是不知道我個的難處。 ∴ 我們去求上帝。我的祈禱不得 ∵ “是因為你們妄求…(4:3)”
很多時,我們過份自信 → ∴不求;又
很多時,我們祈的內容,是否是我的需要 or 我的想要?→ 妄求
∴《雅》要有智慧
如果是為上帝的原固求,難道上帝不會成就嗎?
eg 小孩子,多是求滿足自己。大人會讓他們學,control 自己的慾望,鍛煉自制的能力。
不是樣樣都可求,但 “智慧” 可以。求智慧,讓我們明白上帝的心意,不是滿足自己的,成為妄求。謙卑在上帝面前,而不是問為何我不可以有…。
順服是最難學的功課!
Ch 2 vs Ch 4
亞伯拉罕基稱為上帝的朋友 ∵ 他順服上帝的意思行事。他獻以撒 → 是甘心的獻上 ∴ 被稱為上帝的朋友,而不是向上帝要東要西。是要上帝想要的,就甘心樂意 ∴ 剛相反。
嫉妒 ∵上帝無見到我的需要?沒給我?給了別人?
人喜歡被人稱讚、要叻、要將別人比下去 ∵ 我們唔抵得
當朋友有成就時,會唔會我們都有一同感、同高興? or “葡萄” 他? 不服?不甘心?
嫉妒是引出死亡的兇手
eg 《創》Ch4 1st murder case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非常生氣,沉下臉來。…二人正在田間時,該隱起來攻擊他弟弟亞伯,把他殺了。(4:4~8)”
eg 掃羅 vs 大衛 ∵ 《撒上》Ch 18 “大衛打死了那非利士人,…迎接掃羅王。眾婦女歡樂唱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掃羅非常憤怒,不喜歡這話。…從這日起,掃羅就敵視大衛。…掃羅把槍一擲,心裏說:「我要將大衛刺透,釘在牆上。」大衛閃避了他兩次。(18:6~11)”
eg 《太》27:18 “總督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 耶穌所以被殺 ∵ 大祭司嫉妒耶穌
∴ 嫉妒 → 帶有苦毒 → 可變成 “好毒” → 最後來個同歸於盡
生命:應面對,向上帝求賜智慧,要敏銳自己生命內的苦毒,需要時刻提醒,是為自己的私慾、自私、嫉妒?提醒我們的恩典,也是回到上帝的恩典。
人應當禮的神面前謙卑,靠神的恩從嫉妒的罪惡中回轉 ∵ 神能賜謙卑給人
詩歌:“讓我謙卑屈膝俯拜”
信仰紅綠燈 — 雅各書 #7 (4:11~5:11)
和修本
4:11 弟兄們,不可彼此詆毀。詆毀弟兄或評斷弟兄的人,就是詆毀律法,評斷律法;你若評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而是評斷者了。
4:12 立法者和審判者只有一位;他就是那能拯救人也能毀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評斷你的鄰舍!
4:13 注意!有人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往某城去,在那裏住一年,做買賣賺錢。」
4:14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片刻就不見了。
4:15 你們倒應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能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那事。」
4:16 現今你們竟然狂傲自誇;凡這樣的自誇都是邪惡的。
4:17 所以,人若知道該行善而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5:1 注意!你們這些富足人哪,要為將要臨到你們身上的災難哭泣、號咷。
5:2 你們的財物腐爛了,你們的衣服被蟲子蛀了。
5:3 你們的金銀都生銹了;這銹要證明你們的不是,又要像火一樣吞吃你們的肉。你們在這末世只知道積蓄錢財。
5:4 工人給你們收割莊稼,你們剋扣他們的工錢;這工錢在喊冤,而且收割工人的冤聲已經進入萬軍之主的耳朵了。
5:5 你們在地上享奢華宴樂,把自己養肥了,等候宰殺的日子。
5:6 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他沒有抵抗你們。
5:7 所以弟兄們,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等候著地裏寶貴的出產,耐心地等到它得了秋霖春雨。
5:8 你們也要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
5:9 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口了。
5:10 弟兄們,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
5:11 看哪,那些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看見主給他的結局,知道主是充滿憐憫和慈悲的。
上次講到 Ch 4,上帝賜恩給謙卑的人(“「神抵擋驕傲的人,但賜恩給謙卑的人。」(4:6)”)。
5:6 “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他沒有抵抗你們。” 【新漢語譯:“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難道神不對抗你們嗎?”】
3 種驕傲的人,上帝會阻擋的:
1. 自以為是的論斷者
上帝話 “不可彼此詆毀(4:11)” —當中的 “詆毀/批評” 是指惡意的批評。
所以,不是不可作判斷,要作的
eg 判斷誰是世界的朋友 vs 上帝的朋友
∴ 不可以對他人做錯的事,視若無睹 eg 《雅》整卷書 → 犯罪的人要回轉!
eg 要判斷是 vs 非
引用到《利》Ch 19:16 “不可在百姓中到處搬弄是非,不可陷害鄰舍的性命。我是耶和華”
ie 以色列民在群體中散佈紛爭、做成撕裂,有違 “愛鄰如己” 的準則。
∴ 雅各在 12v 最後一句刻意用 「鄰舍」一詞,而不是 「別人」、「弟兄」,目的也許是叫讀者想起律法或主耶穌的吩咐;重用 “愛鄰如己” 的原則。
然而,總有人喜歡批評這、批評那 eg 4~5x 歲的憤怒少年;可能用寫、講…來表達,他們有一種很深的苦毒。
有人話教會內有很多音樂家,除了彈奏管弦樂器,還會上彈、下彈、左彈、右彈。 “你們心裏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紛爭,…(3:14)”。有人惡意中傷他人是因為個人的利益 eg Chuch 內的祈禱 :求主除去我們中間的亞干 (亞干犯了罪,最後被石頭抗擲死);又或求主除去他心中的靈 (← 太妖魔化的說法,且亦有可能是講者自己才有問題)。
縱然如此,也還是有些人的問題是必須要關注的。
但必需要自問:自己的用心是什麼?在想什麼?想怎樣幫他?
幫人施行手術,要用大刀嗎?X, 要用的是技巧!
∴ 要知自己背後的動機、目的、態度是什麼?
eg 朋友移居美國,夫妻關係不大好。送上 “男女大不同” 一書給他倆分享悅讀,希望有些幫助。怎料,丈夫回覆說妻子願不看。查問之下,丈夫的說法是:我看完啦,這本書是話你知,你應該作什麼的…。難怪,難怪!但我跟他說如果說法改為:這本書教曉我如何改變我,讓我愛你、明白你。你想太太會否願意看?
X 論斷人 = X 審判人。
∵ 最終作蓋棺定論的只有一個 — 上帝
∴ 我們論斷人 = 自以為是上帝,驕傲到作終審庭的那位!
不能對人作怎何審判,也因為我們無能明白對方背後的全部資料(心靈、想法、事實…)只看到對方人生中的一小片段,如 snapshot 一樣。們在對方未死前,他仍可/仍有機會改變;聖靈仍有工可作。我們是誰,可幫他劃上句號?
2. 為利是圖可笑的人
商人要進行貿易得利,所以會事前作好一切的準備。 eg 要掌握時間、要知如何作(決心)、要去這去那(mkt 研究)、買賣得利潤…
《雅》不是說不可經商,而是他們藉買賣誇口 ∵ “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片刻就不見了。(4:14)” 是因為:
a. 明天如何,也不知道;
b. 亦不知道明天生命會如何,是短促的、是控制不了的!
但很多人以為自己能掌控很多,但最重要的自己條命。可惜,生命卻不在我們的掌控之內。
eg 比英女皇富有的 “小甜甜”,也不能靠她的 $$,給她加添多一份的壽數;她還比英女皇年輕,卻比英女皇早逝。
17v “所以,人若知道該行善而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ie 如一個人知道應該做什麼,就是做得好。= 2:8 “經上記著:「要愛鄰 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 知道應該去行,而行,這是好了!
∵ 這些商人他們的人生目標不是行善(= 憐憫,人不需要時,願意為他的需要的付上),而是為 $
eg 有位朋友本學文學,移民美國,為找工作讀書轉做圖畫管理,後又進修成功轉做 IT,還要是 gov 機構的軍事軟件。在 90 年代,做地產,已擁有 14 間屋,04/05 年退休,但 1/2 年瞥驗上有 cancer。她中學階段在教會成長,但去 US 後無返 Church,本打算待身體康復後,在教會服待,但未幾因病去世。
想以為行善,事奉教會?有機會,便做啦!生命不在我們的掌握之中丫!如果我們這樣想:如商人般能把所有都握在手中,就看不到上帝想我們如何。且,也還有時間嗎?
3. 為富不仁的可惡人
如有地區,原本有錢的人佔人口的 1/4,但經歷天災(旱災)後,出現饑荒、農業失收。但還是要耕種,因失收,而沒種子下種,初時,只好向有錢人借 $$ 買;但如過連續的旱災,最後可能是要變買農地、為奴…。結果,貧者越貧、富者越富。貧者越無立足之地。
這些有 $$ 人的罪:
a. 只顧享樂無憐憫 “你們的財物腐爛了,你們的衣服被蟲子蛀了。你們的金銀都生銹了;
…(5:2~3)”
當他人朝不保夕,但有 $$ 的人不聞不問,無社會責任。擁有越多 $$ 的人,幫人越少。最後 $$ 成為呈堂證供。
b. 剋扣工資 “工人給你們收割莊稼,你們剋扣他們的工錢;…收割工人的冤聲已經進入萬軍之主的耳朵了。(5:4)”
指日薪的工人,這些工人,手停口停。如果無工資,基本就無飯開。《利 19:13-14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偷盜。雇工的工錢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你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
“冤聲已經進入萬軍之主的耳朵了” ie 是耶和華的敵人。上帝因他們的原固,對他們追討。他們惡貫滿刑,在審判時,必定要他們償還,絕不手軟。<-> 不要成為上帝的敵人,要成為上帝的朋友!
c. 窮奢極侈,享美福、好宴樂 “你們在地上享奢華宴樂,把自己養肥了,等候宰殺的日子。(5:5)”
你們是為著繁榮就日子,好宴樂、享美福。好丫,繼續丫,都審判的日子,就知…
d. 屈枉正直、草菅人命 “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5:6)”
地球之友曾做一次綠色調查,發現:男性每年會買 24 件衫,而女性則為 38 件。其中,有 44% 並未穿著過的,女性佔 80%,原因:不 like, 不配襯、14% 忘了… ← 這是資料浪費!
所有資源都是來自上帝!不是你有 $$ 要買就買,浪費是 X。
HK boss 們會管理資源、人事…
都要為受屈的人伸冤。為生活在無生活尊嚴的人,幫他們過有尊嚴的日子!
在生活上,活出對人的尊重;給人應得的酬勞!
《彌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詩歌:“信心的等待”
4:11 弟兄們,不可彼此詆毀。詆毀弟兄或評斷弟兄的人,就是詆毀律法,評斷律法;你若評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而是評斷者了。
4:12 立法者和審判者只有一位;他就是那能拯救人也能毀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評斷你的鄰舍!
4:13 注意!有人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往某城去,在那裏住一年,做買賣賺錢。」
4:14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片刻就不見了。
4:15 你們倒應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能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那事。」
4:16 現今你們竟然狂傲自誇;凡這樣的自誇都是邪惡的。
4:17 所以,人若知道該行善而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5:1 注意!你們這些富足人哪,要為將要臨到你們身上的災難哭泣、號咷。
5:2 你們的財物腐爛了,你們的衣服被蟲子蛀了。
5:3 你們的金銀都生銹了;這銹要證明你們的不是,又要像火一樣吞吃你們的肉。你們在這末世只知道積蓄錢財。
5:4 工人給你們收割莊稼,你們剋扣他們的工錢;這工錢在喊冤,而且收割工人的冤聲已經進入萬軍之主的耳朵了。
5:5 你們在地上享奢華宴樂,把自己養肥了,等候宰殺的日子。
5:6 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他沒有抵抗你們。
5:7 所以弟兄們,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等候著地裏寶貴的出產,耐心地等到它得了秋霖春雨。
5:8 你們也要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
5:9 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口了。
5:10 弟兄們,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
5:11 看哪,那些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看見主給他的結局,知道主是充滿憐憫和慈悲的。
上次講到 Ch 4,上帝賜恩給謙卑的人(“「神抵擋驕傲的人,但賜恩給謙卑的人。」(4:6)”)。
5:6 “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他沒有抵抗你們。” 【新漢語譯:“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難道神不對抗你們嗎?”】
3 種驕傲的人,上帝會阻擋的:
1. 自以為是的論斷者
上帝話 “不可彼此詆毀(4:11)” —當中的 “詆毀/批評” 是指惡意的批評。
所以,不是不可作判斷,要作的
eg 判斷誰是世界的朋友 vs 上帝的朋友
∴ 不可以對他人做錯的事,視若無睹 eg 《雅》整卷書 → 犯罪的人要回轉!
eg 要判斷是 vs 非
引用到《利》Ch 19:16 “不可在百姓中到處搬弄是非,不可陷害鄰舍的性命。我是耶和華”
ie 以色列民在群體中散佈紛爭、做成撕裂,有違 “愛鄰如己” 的準則。
∴ 雅各在 12v 最後一句刻意用 「鄰舍」一詞,而不是 「別人」、「弟兄」,目的也許是叫讀者想起律法或主耶穌的吩咐;重用 “愛鄰如己” 的原則。
然而,總有人喜歡批評這、批評那 eg 4~5x 歲的憤怒少年;可能用寫、講…來表達,他們有一種很深的苦毒。
有人話教會內有很多音樂家,除了彈奏管弦樂器,還會上彈、下彈、左彈、右彈。 “你們心裏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紛爭,…(3:14)”。有人惡意中傷他人是因為個人的利益 eg Chuch 內的祈禱 :求主除去我們中間的亞干 (亞干犯了罪,最後被石頭抗擲死);又或求主除去他心中的靈 (← 太妖魔化的說法,且亦有可能是講者自己才有問題)。
縱然如此,也還是有些人的問題是必須要關注的。
但必需要自問:自己的用心是什麼?在想什麼?想怎樣幫他?
幫人施行手術,要用大刀嗎?X, 要用的是技巧!
∴ 要知自己背後的動機、目的、態度是什麼?
eg 朋友移居美國,夫妻關係不大好。送上 “男女大不同” 一書給他倆分享悅讀,希望有些幫助。怎料,丈夫回覆說妻子願不看。查問之下,丈夫的說法是:我看完啦,這本書是話你知,你應該作什麼的…。難怪,難怪!但我跟他說如果說法改為:這本書教曉我如何改變我,讓我愛你、明白你。你想太太會否願意看?
X 論斷人 = X 審判人。
∵ 最終作蓋棺定論的只有一個 — 上帝
∴ 我們論斷人 = 自以為是上帝,驕傲到作終審庭的那位!
不能對人作怎何審判,也因為我們無能明白對方背後的全部資料(心靈、想法、事實…)只看到對方人生中的一小片段,如 snapshot 一樣。們在對方未死前,他仍可/仍有機會改變;聖靈仍有工可作。我們是誰,可幫他劃上句號?
2. 為利是圖可笑的人
商人要進行貿易得利,所以會事前作好一切的準備。 eg 要掌握時間、要知如何作(決心)、要去這去那(mkt 研究)、買賣得利潤…
《雅》不是說不可經商,而是他們藉買賣誇口 ∵ “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片刻就不見了。(4:14)” 是因為:
a. 明天如何,也不知道;
b. 亦不知道明天生命會如何,是短促的、是控制不了的!
但很多人以為自己能掌控很多,但最重要的自己條命。可惜,生命卻不在我們的掌控之內。
eg 比英女皇富有的 “小甜甜”,也不能靠她的 $$,給她加添多一份的壽數;她還比英女皇年輕,卻比英女皇早逝。
17v “所以,人若知道該行善而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ie 如一個人知道應該做什麼,就是做得好。= 2:8 “經上記著:「要愛鄰 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 知道應該去行,而行,這是好了!
∵ 這些商人他們的人生目標不是行善(= 憐憫,人不需要時,願意為他的需要的付上),而是為 $
eg 有位朋友本學文學,移民美國,為找工作讀書轉做圖畫管理,後又進修成功轉做 IT,還要是 gov 機構的軍事軟件。在 90 年代,做地產,已擁有 14 間屋,04/05 年退休,但 1/2 年瞥驗上有 cancer。她中學階段在教會成長,但去 US 後無返 Church,本打算待身體康復後,在教會服待,但未幾因病去世。
想以為行善,事奉教會?有機會,便做啦!生命不在我們的掌握之中丫!如果我們這樣想:如商人般能把所有都握在手中,就看不到上帝想我們如何。且,也還有時間嗎?
3. 為富不仁的可惡人
如有地區,原本有錢的人佔人口的 1/4,但經歷天災(旱災)後,出現饑荒、農業失收。但還是要耕種,因失收,而沒種子下種,初時,只好向有錢人借 $$ 買;但如過連續的旱災,最後可能是要變買農地、為奴…。結果,貧者越貧、富者越富。貧者越無立足之地。
這些有 $$ 人的罪:
a. 只顧享樂無憐憫 “你們的財物腐爛了,你們的衣服被蟲子蛀了。你們的金銀都生銹了;
…(5:2~3)”
當他人朝不保夕,但有 $$ 的人不聞不問,無社會責任。擁有越多 $$ 的人,幫人越少。最後 $$ 成為呈堂證供。
b. 剋扣工資 “工人給你們收割莊稼,你們剋扣他們的工錢;…收割工人的冤聲已經進入萬軍之主的耳朵了。(5:4)”
指日薪的工人,這些工人,手停口停。如果無工資,基本就無飯開。《利 19:13-14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偷盜。雇工的工錢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你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
“冤聲已經進入萬軍之主的耳朵了” ie 是耶和華的敵人。上帝因他們的原固,對他們追討。他們惡貫滿刑,在審判時,必定要他們償還,絕不手軟。<-> 不要成為上帝的敵人,要成為上帝的朋友!
c. 窮奢極侈,享美福、好宴樂 “你們在地上享奢華宴樂,把自己養肥了,等候宰殺的日子。(5:5)”
你們是為著繁榮就日子,好宴樂、享美福。好丫,繼續丫,都審判的日子,就知…
d. 屈枉正直、草菅人命 “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5:6)”
地球之友曾做一次綠色調查,發現:男性每年會買 24 件衫,而女性則為 38 件。其中,有 44% 並未穿著過的,女性佔 80%,原因:不 like, 不配襯、14% 忘了… ← 這是資料浪費!
所有資源都是來自上帝!不是你有 $$ 要買就買,浪費是 X。
HK boss 們會管理資源、人事…
都要為受屈的人伸冤。為生活在無生活尊嚴的人,幫他們過有尊嚴的日子!
在生活上,活出對人的尊重;給人應得的酬勞!
《彌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詩歌:“信心的等待”
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信仰紅綠燈 — 雅各書 #5(3:1 ~18)
和修本
3:1 我的弟兄們,不要許多人做教師,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
3:2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的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3:3 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裏使牠們馴服,就能控制牠們的全身。
3:4 再看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強風猛吹,只用小小的舵就隨著掌舵的意思轉動。
3:5 同樣,舌頭是小肢體,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燃最大的樹林。
3:6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不義的世界,能玷污全身,也能燒燬生命的輪子,而且是被地獄的火點燃的。
3:7 各類的走獸、飛禽、爬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
3:8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永不靜止的邪惡,充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3:9 我們用舌頭頌讚我們的主—我們的天父,又用舌頭詛咒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
3:10 頌讚和詛咒從同一個口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該的。
3:11 泉源能從一個出口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
3:12 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鹹水也不能流出甜水來。
3:13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
3:14 你們心裏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
3:15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下來的,而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3:16 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
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3:18 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
今天講的《雅》 Ch 3 明顯新段落,有熟悉的格式 (like Ch 1~2):作者先叫,再吩咐。
eg 1:2 “我的弟兄們,你們遭受各種試煉時,都要認為是大喜樂,” — 先叫 “我的弟兄們”、再吩咐 “你們遭受各種試煉時,都要認為是大喜樂,”
1:19 “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要明白: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 先叫 ““我親愛的弟兄們,” ,再吩咐 “你們要明白: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 先叫 “我的弟兄們,” + 再吩咐 “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這是《雅》處理段落的方式。
Ch 3, 共 18節,可分為 2 段: 3:1~12 + 3:13~18
3:1~12 從勸勉 “人不要多人作師傅” 開始 → 關乎舌頭的教導
3:13~18 關乎智慧
兩者的關聯:師傅(或老師)須具備的資格 ie 作為老師的,要留心舌頭,要有智慧、見識和美好的品格。
3:1~12
1~2 小段:勸勉讀者 “不要許多人做教師”。當中的 “教師”,不是指中小的教師,而是在信徒群體中的老師。= Paul 所講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者和教師,(弗 4:11)” 。
雅各沒提原因,為何不要作多人的教師。現代社會較易明白,大概可能因為背後的理由 eg 教會中的教牧、名氣講員 — 好威風、在台上享受弟兄姐妹的掌聲、笑聲、拍照、禮物…等起酬。
雅各提醒,不要只看風光的一面;反而,要我們 → focus on 責任 “…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3:1)” ← 雅各將自己放回老師的群體中。Wht “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 原因好易明:這就好比消防員放火、警察打劫、法官收賄一樣,罪加一等。
你可以話,作消防員的不放火、作警察的不打劫、作法官的不受賄…那不就可以了嗎?人可能一生都不犯法,但做人要完全無過失呢? = 無可能!
作老師的,個個人都會 “原來我們 (= V all)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3:2) ” → 有犯錯 → 就“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
雅各指 在言語上沒有過失,” = “他就是完全的人”。
eg 站台講書,都會講錯。講錯的原因可以:
1. 資料上的錯 — 準備不足
2. 說話不心冒犯了 BS。可能不是所有人,但幾個都是 eg 引用社會上的事作例子,原來台下有認識事主的人,本意不是冒犯,也都成了問題。
3. 言行不一 eg 講 “謙虛”,但為人就招招積積。
∴ 雅各話,如果人在說話上無過失 = 完全人;言下之意,是 X 完全人;無人不在言語上犯錯。
3:3~5a — 重點是「小與大的對比」
由於 2v 說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的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
作者,就舉了 2 個例子,解說為何舌頭雖小,卻「能夠控制全身(新譯本 3:2)」:
1. 陸地上的運輸工具 — 馬 (3:3 “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裏使牠們馴服,就能控制牠們的全身。”)
2. 海上的運輸工具 — 船 (3:4 “再看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強風猛吹,只用小小的舵就隨著掌舵的意思轉動。”)
5a “ 同樣,舌頭是小肢體,卻能說大話。” = 總結
3v 馬的身軀大、速度快、力量大,如何制伏?← 一個小小的工具 ,“嚼環”,可以幫助我們控制大的問題。eg 現代人養狗一般,就算是大如洛威拿、刀柏文,要控制牠們,就只一條狗帶便可。
4v 見到的場景,是在一個一海上,翻起大風、大浪;一條比馬大得多的船,可如何控制?用的,也是一個小小的舵。有了牠,便可按掌舵人的弟意四處行駛。
這 2 節中的 “調動 (3v)” + “轉動”,原文都是同一個字 = 小可以制大!
5a “…卻能說大話” = “竟能如此誇耀” ie 雖然細小,但因為它自己的威力大而誇耀自己。
原文 X “最小的”,只是小器官。“大話” 有譯作 “吹噓、誇大誇耀、招積” 是擬人法。
舌頭在身上佔的位置不多,什至可能不察覺,但雅各提醒,它佔一重要位置!”
3:5b~12 — 3:5b~6 (I)+ 3:7~8 (II) + 3:9~12(III)
3:5b~6 (I)— 重點是「毀滅、破壞的力量」
5b “看哪,最小的火能點燃最大的樹林。” 火本是中性的,但亦要看到它有毀滅性,-ve 的一面。如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外在環境配合,可以由小小的一點,擴展到全面都是,影響什大。
6v 是個比方:“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不義的世界,能玷污全身,也能燒燬生命的輪子,而且是被地獄的火點燃的。”
“舌頭是個不義的世界” 中的 “是”,根據 4:4 的譯法 = “使…成為”
∴ 作者在這裡不是說:舌頭本身是罪惡,而是 “舌頭使自己成為罪惡的世界。”
Why GOD 做這邪惡在世界上?X, 不是 GOD 做,而是舌頭使自己成為罪惡的世界。
正如 世俗(原文 = 世界)能沾污我們 (1:27)。照樣,舌頭這罪惡的世界,也 “”能玷污全身,也能燒燬生命的輪子“。
“生命的輪子” = “生命的歷程 (新漢語譯本)” = 將你的人生燒毀,中文的 “一言興邦,一言喪邦”。
還有 “而且是被地獄的火點燃的。” — 中交譯本,好多時省略了 subject ∴ who 被點燃?舌頭自己。被什麼點燃?被地獄之火點燃 vs 被上帝的靈火點著好不同哦!Why?
∵ 3:7~8 (II)“各類的走獸、飛禽、爬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永不靜止的邪惡,充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 最基本的提醒是:—到只是傷人,也可以害己!
記得一個 cartoon 中的對白 “一個人要操練精神,先要操練身體” eg 練意志、耐力 → 練長跑 ie 可以通過身體鍛煉而來的
Paul “因為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操經敬虔,凡事有益 (提前 4:7)“ ∵ 操練身體只是針對今生的益處(身體),並沒有來生的應許。敬虔比操練身體還好,因為它同時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它會帶給我們永生也會帶來今生身、心、靈全面的健康。
How to 操練敬虔?好抽象。雅各:留心說話(這具體、清楚多了)=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
節制嘴唇是有智慧。(箴 10:19)” = 講多錯多。
又如 “愚妄人若靜默不言,可算為智慧,閉上嘴唇也可算為聰明。(箴 17:28)”
∴ 操練 1. 不說話 2. 慢慢的說,想清楚才說
不是說,無完全人嗎?無人能控制舌頭嗎?舌頭不是無法控制的,否則,就不用講了!只是能控制多些、少些的分別。
3:9~12(III)
雅各在此舉了一個具體例子,說明舌頭控制不當的表現:
9v “我們用舌頭頌讚我們的主—我們的天父,又用舌頭詛咒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
這是多人犯的毛病 — 歌頌上帝,同時又咒詛他人。
接著:用了 3 個比方,說明「這是不應當的」:
1. 11v “ 泉源能從一個出口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
2. 12v “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
3. 12v “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
最後總結 12v “鹹水也不能流出甜水來。” ∴ 不單是不應該,更重要的是不能。
eg 耶穌責備法利賽人: “「你們知道樹好,果子也好;又知道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孽種啊,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善人從他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所存的惡發出惡來。(太 12:33~35)”
∴ 葡萄樹 → 是生葡萄;無花果樹 → 是生無花果的。
小心說話是會暴露我們的生命的!
如果經常說不良善的話 =人不良善!
如果是上帝的子民 = 是不能說出惡來呢!→ 關注生命
3:13~18
13v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
“善行” = 好行為。
Why? 這裡無講。但下文 17~18v 有講。
14v “你們心裏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 = 16v “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 都 提到 “嫉妒” + “自私/紛爭”
∴ 中間夾著的 15v “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下來的,而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是要留心的!
15v 提到有 2 利種智慧:
1. “是從上頭下來的”
2. “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在 13v 提到 “有智慧“ ”有見識 (= 知識、學識)”,但下文沒再講 “見識” ∵ 關注的是 “智慧“。作者講,不能只有 “識” ,還得有 “智慧“。那怎 show 出來你真有智慧?用行為!
記得有片集的對白講:不要將陰謀,當作智慧!陰謀:是技術、手段。智慧應該是好的,能帶來美善的好行為。不要混亂(16v)。
人心存的若是苦毒、嫉妒,不要誇,這不是從上而來的;是屬於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會帶來動亂、及各樣的壞事。
相反,從上而來的,是和平、溫良(ie 不苛刻)、柔順(ie 謙遜)、憐憫、美善的果子、沒偏私、沒虛偽(17v);→ 促進和平的人是用和平栽種出來的(18v)。
∴ 老師要有從上帝而來的智慧,這是雅各對 BS 的期望及提醒!
不因做不到 100%, 做 90%,還是不能做 80% … 希望一生都向這方向努力!
詩歌:禱
3:1 我的弟兄們,不要許多人做教師,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
3:2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的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3:3 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裏使牠們馴服,就能控制牠們的全身。
3:4 再看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強風猛吹,只用小小的舵就隨著掌舵的意思轉動。
3:5 同樣,舌頭是小肢體,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燃最大的樹林。
3:6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不義的世界,能玷污全身,也能燒燬生命的輪子,而且是被地獄的火點燃的。
3:7 各類的走獸、飛禽、爬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
3:8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永不靜止的邪惡,充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3:9 我們用舌頭頌讚我們的主—我們的天父,又用舌頭詛咒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
3:10 頌讚和詛咒從同一個口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該的。
3:11 泉源能從一個出口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
3:12 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鹹水也不能流出甜水來。
3:13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
3:14 你們心裏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
3:15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下來的,而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3:16 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
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3:18 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
今天講的《雅》 Ch 3 明顯新段落,有熟悉的格式 (like Ch 1~2):作者先叫,再吩咐。
eg 1:2 “我的弟兄們,你們遭受各種試煉時,都要認為是大喜樂,” — 先叫 “我的弟兄們”、再吩咐 “你們遭受各種試煉時,都要認為是大喜樂,”
1:19 “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要明白: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 先叫 ““我親愛的弟兄們,” ,再吩咐 “你們要明白: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 先叫 “我的弟兄們,” + 再吩咐 “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這是《雅》處理段落的方式。
Ch 3, 共 18節,可分為 2 段: 3:1~12 + 3:13~18
3:1~12 從勸勉 “人不要多人作師傅” 開始 → 關乎舌頭的教導
3:13~18 關乎智慧
兩者的關聯:師傅(或老師)須具備的資格 ie 作為老師的,要留心舌頭,要有智慧、見識和美好的品格。
3:1~12
1~2 小段:勸勉讀者 “不要許多人做教師”。當中的 “教師”,不是指中小的教師,而是在信徒群體中的老師。= Paul 所講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者和教師,(弗 4:11)” 。
雅各沒提原因,為何不要作多人的教師。現代社會較易明白,大概可能因為背後的理由 eg 教會中的教牧、名氣講員 — 好威風、在台上享受弟兄姐妹的掌聲、笑聲、拍照、禮物…等起酬。
雅各提醒,不要只看風光的一面;反而,要我們 → focus on 責任 “…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3:1)” ← 雅各將自己放回老師的群體中。Wht “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 原因好易明:這就好比消防員放火、警察打劫、法官收賄一樣,罪加一等。
你可以話,作消防員的不放火、作警察的不打劫、作法官的不受賄…那不就可以了嗎?人可能一生都不犯法,但做人要完全無過失呢? = 無可能!
作老師的,個個人都會 “原來我們 (= V all)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3:2) ” → 有犯錯 → 就“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
雅各指 在言語上沒有過失,” = “他就是完全的人”。
eg 站台講書,都會講錯。講錯的原因可以:
1. 資料上的錯 — 準備不足
2. 說話不心冒犯了 BS。可能不是所有人,但幾個都是 eg 引用社會上的事作例子,原來台下有認識事主的人,本意不是冒犯,也都成了問題。
3. 言行不一 eg 講 “謙虛”,但為人就招招積積。
∴ 雅各話,如果人在說話上無過失 = 完全人;言下之意,是 X 完全人;無人不在言語上犯錯。
3:3~5a — 重點是「小與大的對比」
由於 2v 說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的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
作者,就舉了 2 個例子,解說為何舌頭雖小,卻「能夠控制全身(新譯本 3:2)」:
1. 陸地上的運輸工具 — 馬 (3:3 “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裏使牠們馴服,就能控制牠們的全身。”)
2. 海上的運輸工具 — 船 (3:4 “再看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強風猛吹,只用小小的舵就隨著掌舵的意思轉動。”)
5a “ 同樣,舌頭是小肢體,卻能說大話。” = 總結
3v 馬的身軀大、速度快、力量大,如何制伏?← 一個小小的工具 ,“嚼環”,可以幫助我們控制大的問題。eg 現代人養狗一般,就算是大如洛威拿、刀柏文,要控制牠們,就只一條狗帶便可。
4v 見到的場景,是在一個一海上,翻起大風、大浪;一條比馬大得多的船,可如何控制?用的,也是一個小小的舵。有了牠,便可按掌舵人的弟意四處行駛。
這 2 節中的 “調動 (3v)” + “轉動”,原文都是同一個字 = 小可以制大!
5a “…卻能說大話” = “竟能如此誇耀” ie 雖然細小,但因為它自己的威力大而誇耀自己。
原文 X “最小的”,只是小器官。“大話” 有譯作 “吹噓、誇大誇耀、招積” 是擬人法。
舌頭在身上佔的位置不多,什至可能不察覺,但雅各提醒,它佔一重要位置!”
3:5b~12 — 3:5b~6 (I)+ 3:7~8 (II) + 3:9~12(III)
3:5b~6 (I)— 重點是「毀滅、破壞的力量」
5b “看哪,最小的火能點燃最大的樹林。” 火本是中性的,但亦要看到它有毀滅性,-ve 的一面。如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外在環境配合,可以由小小的一點,擴展到全面都是,影響什大。
6v 是個比方:“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不義的世界,能玷污全身,也能燒燬生命的輪子,而且是被地獄的火點燃的。”
“舌頭是個不義的世界” 中的 “是”,根據 4:4 的譯法 = “使…成為”
∴ 作者在這裡不是說:舌頭本身是罪惡,而是 “舌頭使自己成為罪惡的世界。”
Why GOD 做這邪惡在世界上?X, 不是 GOD 做,而是舌頭使自己成為罪惡的世界。
正如 世俗(原文 = 世界)能沾污我們 (1:27)。照樣,舌頭這罪惡的世界,也 “”能玷污全身,也能燒燬生命的輪子“。
“生命的輪子” = “生命的歷程 (新漢語譯本)” = 將你的人生燒毀,中文的 “一言興邦,一言喪邦”。
還有 “而且是被地獄的火點燃的。” — 中交譯本,好多時省略了 subject ∴ who 被點燃?舌頭自己。被什麼點燃?被地獄之火點燃 vs 被上帝的靈火點著好不同哦!Why?
∵ 3:7~8 (II)“各類的走獸、飛禽、爬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永不靜止的邪惡,充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 最基本的提醒是:—到只是傷人,也可以害己!
記得一個 cartoon 中的對白 “一個人要操練精神,先要操練身體” eg 練意志、耐力 → 練長跑 ie 可以通過身體鍛煉而來的
Paul “因為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操經敬虔,凡事有益 (提前 4:7)“ ∵ 操練身體只是針對今生的益處(身體),並沒有來生的應許。敬虔比操練身體還好,因為它同時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它會帶給我們永生也會帶來今生身、心、靈全面的健康。
How to 操練敬虔?好抽象。雅各:留心說話(這具體、清楚多了)=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
節制嘴唇是有智慧。(箴 10:19)” = 講多錯多。
又如 “愚妄人若靜默不言,可算為智慧,閉上嘴唇也可算為聰明。(箴 17:28)”
∴ 操練 1. 不說話 2. 慢慢的說,想清楚才說
不是說,無完全人嗎?無人能控制舌頭嗎?舌頭不是無法控制的,否則,就不用講了!只是能控制多些、少些的分別。
3:9~12(III)
雅各在此舉了一個具體例子,說明舌頭控制不當的表現:
9v “我們用舌頭頌讚我們的主—我們的天父,又用舌頭詛咒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
這是多人犯的毛病 — 歌頌上帝,同時又咒詛他人。
接著:用了 3 個比方,說明「這是不應當的」:
1. 11v “ 泉源能從一個出口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
2. 12v “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
3. 12v “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
最後總結 12v “鹹水也不能流出甜水來。” ∴ 不單是不應該,更重要的是不能。
eg 耶穌責備法利賽人: “「你們知道樹好,果子也好;又知道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孽種啊,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善人從他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所存的惡發出惡來。(太 12:33~35)”
∴ 葡萄樹 → 是生葡萄;無花果樹 → 是生無花果的。
小心說話是會暴露我們的生命的!
如果經常說不良善的話 =人不良善!
如果是上帝的子民 = 是不能說出惡來呢!→ 關注生命
3:13~18
13v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
“善行” = 好行為。
Why? 這裡無講。但下文 17~18v 有講。
14v “你們心裏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 = 16v “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 都 提到 “嫉妒” + “自私/紛爭”
∴ 中間夾著的 15v “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下來的,而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是要留心的!
15v 提到有 2 利種智慧:
1. “是從上頭下來的”
2. “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在 13v 提到 “有智慧“ ”有見識 (= 知識、學識)”,但下文沒再講 “見識” ∵ 關注的是 “智慧“。作者講,不能只有 “識” ,還得有 “智慧“。那怎 show 出來你真有智慧?用行為!
記得有片集的對白講:不要將陰謀,當作智慧!陰謀:是技術、手段。智慧應該是好的,能帶來美善的好行為。不要混亂(16v)。
人心存的若是苦毒、嫉妒,不要誇,這不是從上而來的;是屬於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會帶來動亂、及各樣的壞事。
相反,從上而來的,是和平、溫良(ie 不苛刻)、柔順(ie 謙遜)、憐憫、美善的果子、沒偏私、沒虛偽(17v);→ 促進和平的人是用和平栽種出來的(18v)。
∴ 老師要有從上帝而來的智慧,這是雅各對 BS 的期望及提醒!
不因做不到 100%, 做 90%,還是不能做 80% … 希望一生都向這方向努力!
詩歌:禱
2019年6月4日星期二
信仰紅綠燈 — 雅各書 #4(2:1 ~26)
和修本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2:2 若有一個人戴著金戒指,穿著華麗的衣服,進入你們的會堂,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的衣服也進去,
2:3 而你們只看重那穿華麗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裏」,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旁」
2: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評斷人嗎?
2: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2:6 你們卻羞辱貧窮的人。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的,不就是這些富有的人嗎?
2:7 毀謗為你們求告時所奉的尊名的,不就是他們嗎?
2:8 經上記著:「要愛鄰 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
2:9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是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2:10 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也是成為違犯律法的。
2:12 既然你們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要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2:13 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
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2:15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沒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飲食;
2:16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2:17 信心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2;18 但是有人會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給我看,我就藉著我的行為把我的信心給你看。
2: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得很好;連鬼魔也信,且怕得發抖。
2:20 你這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嗎?
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得稱義嗎?
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相輔並行,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
2;23 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了神,這就算他為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2:25 同樣,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另一條路出去,不也是因行為稱義嗎?
2:26 所以,就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Theme : 真正信心的考驗 — 實行彌賽亞的律法
不可偏私
2:1~7 真正的信心是與偏私不符的
2:8~13 偏私和無憐憫是有違彌賽亞的律法
要有憐憫
2:14~26 真正的信心是有行為表現的
《雅》的結構分析
本章分為 2 個段落:
1. 2:1~13 — 論及「不可按外貌待人」
2. 2:14~26 — 論及「信心與行為」
分段原因:
1. 2 個段落有相同的開始:“我的弟兄們,…(2:1)” + “我的弟兄們,…(2:14)”
2. 2 個段落的結語都是近似的格言/警語 an aphorisim .
:“…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2:13)” +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2:26)”
【格言/警語 = 用很短的話帶出普遍性的道理;並加有少少的描述:通常是 +ve、積極、有提升人生命素質的才算是 ∴ “男人靠得住 豬乸都會上樹” X】
內容
分 2 部份:「按外貌待人」+ 「信心與行為」的關係
1. 「按外貌待人」:“…按著外貌待人(2:1)” + “…若按外貌待人…(2:9)”
2. 「信心與行為」:亦出現重複多次。準確的說法應是:信心 + 行為是並行的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相輔並行,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2:22)”。而且,作者對比的是“有行為的信心” 和 “無行為的信心”;而不是把 “信心” 跟 “行為” 作對比。
“有行為的信心” ← 這是所要求的 vs “無行為的信心” = 是死的
2 部份的寫作格式亦相類似,都各分有 2 段。前段都是 4 節,後段再分為 2 小段:
1. 2:1~13 :
2:1~4 (4 節)+ 2:5~13
2:5~7 (主要以問句表達)+ 2:8~13(關乎律法)
1v “我的弟兄們,…” + 5v “我親愛的弟兄們,…” 開始都一樣
2:1~4 (4 節)
1v 用陳述句帶出主題
2. 2:14~26:
14v 用疑問句帶出主題
2:14~17(4 節)+ 2:18~26
2:18~20 + 2:21~26
每部份的前段都是 4 節,結構是:
第 1 節(帶出主題)+ 第 2+3 節 例子)+ 第 4 節 (總結例子作說明)eg
1. 2:1~4
用陳述句帶出主題:“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例子:“若有一個人戴著金戒指,穿著華麗的衣服,進入你們的會堂,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的衣服也進去,而你們只看重那穿華麗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裏」,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旁」”
總結:“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評斷人嗎?”
2. 2:14~17
用疑問句帶出主題:“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例子:“若是弟兄或是姊妹沒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總結: “信心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
2 段內容有什麼關係?
reason #1
1. 2:1~4
第 1 部份的例子是有關 “有錢人” vs “窮人”
所形容的 “有錢人” — “戴著金戒指,穿著華麗的衣服”;“窮人” — “穿著骯髒的衣服”
2:14~17
第 2 部份補充所指的窮人是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沒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飲食;”,窮到 “沒有衣服穿” = 極度的窮 = 赤貧 ∴ 2 段相關
reason #2
“不可按外貌待人” 是對什麼人講的呢?
“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2:1)” → 指出既然信了,便會有相應的行麼 ∴ 跟第 2 部份所論及的「信心與行為」有關。
reason #3
26v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中的 “信” = faith
****
詳細分析
1. 2:1~13 :
1v 帶出主題:雅各明顯說 “不可按外貌待人”。這普遍都會認同,而雅各說 “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 更加不應該這樣。這裡雅各沒提原因。但下文有。
2~3v 以例子說明,他們中間真有人這樣做
2v 提到有 2 種可以憑外貌分別的人:
“有錢人” — “戴著金戒指,穿著華麗的衣服” + “窮人” — “穿著骯髒的衣服”
3v 這 2 種人受到不同的對待:
“有錢人” — “請坐在這裏” + “窮人” — “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旁」”;還有用的語氣不同:“有錢人” — “請” + “窮人” — 斥責
4v 小結:“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評斷人嗎?” (新譯本:“這不是你們對人有歧視,成了心懷惡意的審判官麼?”)
習慣性的聯想,會認為這例子所牽涉的場景是一般的教會聚會的狀況,但如參看(新譯本)的翻譯,提醒可能不是教會內 “白鴿眼”,是法庭審訊。
在舊約都有提過 “以外貌待人”,都是連於審判:
eg 《申 1:16~17 “「當時,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之間的訴訟,或與寄居者之間的訴訟,都要秉公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情面;無論大小,你們都要聽訟。不可因人而懼怕,因為審判是神的事。你們當中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讓我來聽訟。』”》 ∴ 摩西聽神吩咐:不可分貴賤
《申 16:18~19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為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要按公義的判斷審判百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情面,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智慧人的眼睛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雅》的焦點、範圍是關乎在審判時要公道
12v 也提到 “審判” 要公義、不可偏私,優待有錢人
∴ 1~4v 帶出主題;5~13v 說明用這態度待人是不對的
2:5~13 分 2 段落: 2:5~7v + 2:8~13v
2:5~7v ,主要用問句的方式帶小以貌待人同不當之處
2:8~13v,帶出律法的要求 → 這是不對的
5~7v
5v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用問句,焦點在:窮人;且聚焦在上帝如何待貧窮人。作者在此無作詳細解釋揀選的原因,是不是因為他們窮。但上帝對貧窮人的態度表達得好清楚:是會揀他們的。∵ related to 1v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這是凡 “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 的,便應當效發主耶穌基督。
6v 先用陳述句 “你們卻羞辱貧窮的人。”,再用問題 “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的,不就是這些富有的人嗎?” 焦點在:有錢人。他們不是好人,什至他們不是基督徒 ∵
7v “毀謗為你們求告時所奉的尊名的,不就是他們嗎?” 他們會褻瀆你們信奉的尊名的。 ∴ 不對,不應這麼做
8~13v 舉另一理由:律法
8v ref (新譯本:“你們若照著聖經所說,「要愛人如己」這話,去完成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作對了。”) or (和修本:“經上記著:「要愛鄰 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
“至尊的律法” = (新漢語譯本 “國度的律法”)。前者描述律法的至尊程度,後者指這律法就是所有屬於神國度的子民所必須遵守的。兩者皆可,∵
1. “至尊” 一詞易理解的。 eg 耶穌被律法師質問,那條律法是最大的時,“耶穌回答:「第一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第二是:『要愛鄰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 12:29~31)” 明顯這在誡命中居一個好最重要的位置。
2. 所有屬於神國度的子民所必須遵守的,也都對。
∴ 兩個都可 ∵ 必須遵守。
vs 10v “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 就不好了。你們便是犯法的,是被律法定為犯法的人。
10~11v 不是犯一條 = 犯眾條的問題。按上下文,犯一條是罪犯,犯眾條也是罪犯;而那些犯眾罪的一樣都是得罪上帝。∵ 神是所有律法的頒布者 ∴ 犯一條好,犯多條好,都是得罪上帝。
12v “既然你們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要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13v “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 如,主禱文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太 6:12)” ;如果不用憐憫的心待人,到最後你一樣 “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 ∵ 在昂首誇勝的時候,你也要受沒憐憫的審判 ∴ 憐憫 > 審判。
「不按外貌待人」這要求,不限於在作審判時,一般生活常態上也應如是。∵
1. 雖然以「外貌待人」是看不到的,但易得罪人,這是最基本的原因不應該做,每個人都應尊重。
2. 另,也不要曲解。聖經不是話,因此你使可不用注重自己外貌。假如你是世外高人,請住在深山。貧窮好少好少好污糟的,除非極度貧窮;否則,最低限度也得乾乾淨淨。就算是貧窮,也不要讓人厭惡!
3. 窮人大曬?好似上帝好側重窮人。
在審訊上,不是。《申》ch 1 不分貴賤;《利》審判,講公義。但聖經也曾記載耶穌回答財主如何得永生的問題時,耶穌說 “…財主進天國是難的。24我再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太 19:24)” 看似聖經針對的是有錢人。X ,不是針對有錢人,而是那些 倚靠錢財的人。但實際上,在需要上帝幫助的角度上,窮人比較親近上帝。有錢人,有很多其他的倚靠,而少倚靠上帝罷了。 ∴ 不是上帝專幫窮人,不幫有 $ 人。
講者講述一次他自己的經歷:到北美一華人大教會講道。早到了,未有人;坐在那大教會中,顯得很渺小。打開程序單,全是有名有姓、又或名人之後…。但自己什麼也不是,講者低頭祈禱:神,我什麼也沒有,不是博士、不是名人、亦不是名人之後…我真是什麼都無,我只有你!。之後,便上台講道。— 當什麼都沒有時,更能呼喚 “我只有上帝你!”
不倚靠 $$,依靠上帝,更值得尊重!
詩歌:“我們愛因為神先愛”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2:2 若有一個人戴著金戒指,穿著華麗的衣服,進入你們的會堂,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的衣服也進去,
2:3 而你們只看重那穿華麗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裏」,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旁」
2: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評斷人嗎?
2: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2:6 你們卻羞辱貧窮的人。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的,不就是這些富有的人嗎?
2:7 毀謗為你們求告時所奉的尊名的,不就是他們嗎?
2:8 經上記著:「要愛鄰 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
2:9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是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2:10 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也是成為違犯律法的。
2:12 既然你們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要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2:13 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
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2:15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沒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飲食;
2:16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2:17 信心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2;18 但是有人會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給我看,我就藉著我的行為把我的信心給你看。
2: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得很好;連鬼魔也信,且怕得發抖。
2:20 你這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嗎?
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得稱義嗎?
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相輔並行,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
2;23 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了神,這就算他為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2:25 同樣,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另一條路出去,不也是因行為稱義嗎?
2:26 所以,就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Theme : 真正信心的考驗 — 實行彌賽亞的律法
不可偏私
2:1~7 真正的信心是與偏私不符的
2:8~13 偏私和無憐憫是有違彌賽亞的律法
要有憐憫
2:14~26 真正的信心是有行為表現的
《雅》的結構分析
本章分為 2 個段落:
1. 2:1~13 — 論及「不可按外貌待人」
2. 2:14~26 — 論及「信心與行為」
分段原因:
1. 2 個段落有相同的開始:“我的弟兄們,…(2:1)” + “我的弟兄們,…(2:14)”
2. 2 個段落的結語都是近似的格言/警語 an aphorisim .
:“…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2:13)” +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2:26)”
【格言/警語 = 用很短的話帶出普遍性的道理;並加有少少的描述:通常是 +ve、積極、有提升人生命素質的才算是 ∴ “男人靠得住 豬乸都會上樹” X】
內容
分 2 部份:「按外貌待人」+ 「信心與行為」的關係
1. 「按外貌待人」:“…按著外貌待人(2:1)” + “…若按外貌待人…(2:9)”
2. 「信心與行為」:亦出現重複多次。準確的說法應是:信心 + 行為是並行的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相輔並行,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2:22)”。而且,作者對比的是“有行為的信心” 和 “無行為的信心”;而不是把 “信心” 跟 “行為” 作對比。
“有行為的信心” ← 這是所要求的 vs “無行為的信心” = 是死的
2 部份的寫作格式亦相類似,都各分有 2 段。前段都是 4 節,後段再分為 2 小段:
1. 2:1~13 :
2:1~4 (4 節)+ 2:5~13
2:5~7 (主要以問句表達)+ 2:8~13(關乎律法)
1v “我的弟兄們,…” + 5v “我親愛的弟兄們,…” 開始都一樣
2:1~4 (4 節)
1v 用陳述句帶出主題
2. 2:14~26:
14v 用疑問句帶出主題
2:14~17(4 節)+ 2:18~26
2:18~20 + 2:21~26
每部份的前段都是 4 節,結構是:
第 1 節(帶出主題)+ 第 2+3 節 例子)+ 第 4 節 (總結例子作說明)eg
1. 2:1~4
用陳述句帶出主題:“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例子:“若有一個人戴著金戒指,穿著華麗的衣服,進入你們的會堂,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的衣服也進去,而你們只看重那穿華麗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裏」,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旁」”
總結:“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評斷人嗎?”
2. 2:14~17
用疑問句帶出主題:“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例子:“若是弟兄或是姊妹沒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總結: “信心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
2 段內容有什麼關係?
reason #1
1. 2:1~4
第 1 部份的例子是有關 “有錢人” vs “窮人”
所形容的 “有錢人” — “戴著金戒指,穿著華麗的衣服”;“窮人” — “穿著骯髒的衣服”
2:14~17
第 2 部份補充所指的窮人是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沒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飲食;”,窮到 “沒有衣服穿” = 極度的窮 = 赤貧 ∴ 2 段相關
reason #2
“不可按外貌待人” 是對什麼人講的呢?
“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2:1)” → 指出既然信了,便會有相應的行麼 ∴ 跟第 2 部份所論及的「信心與行為」有關。
reason #3
26v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中的 “信” = faith
****
詳細分析
1. 2:1~13 :
1v 帶出主題:雅各明顯說 “不可按外貌待人”。這普遍都會認同,而雅各說 “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 更加不應該這樣。這裡雅各沒提原因。但下文有。
2~3v 以例子說明,他們中間真有人這樣做
2v 提到有 2 種可以憑外貌分別的人:
“有錢人” — “戴著金戒指,穿著華麗的衣服” + “窮人” — “穿著骯髒的衣服”
3v 這 2 種人受到不同的對待:
“有錢人” — “請坐在這裏” + “窮人” — “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旁」”;還有用的語氣不同:“有錢人” — “請” + “窮人” — 斥責
4v 小結:“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評斷人嗎?” (新譯本:“這不是你們對人有歧視,成了心懷惡意的審判官麼?”)
習慣性的聯想,會認為這例子所牽涉的場景是一般的教會聚會的狀況,但如參看(新譯本)的翻譯,提醒可能不是教會內 “白鴿眼”,是法庭審訊。
在舊約都有提過 “以外貌待人”,都是連於審判:
eg 《申 1:16~17 “「當時,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之間的訴訟,或與寄居者之間的訴訟,都要秉公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情面;無論大小,你們都要聽訟。不可因人而懼怕,因為審判是神的事。你們當中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讓我來聽訟。』”》 ∴ 摩西聽神吩咐:不可分貴賤
《申 16:18~19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為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要按公義的判斷審判百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情面,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智慧人的眼睛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雅》的焦點、範圍是關乎在審判時要公道
12v 也提到 “審判” 要公義、不可偏私,優待有錢人
∴ 1~4v 帶出主題;5~13v 說明用這態度待人是不對的
2:5~13 分 2 段落: 2:5~7v + 2:8~13v
2:5~7v ,主要用問句的方式帶小以貌待人同不當之處
2:8~13v,帶出律法的要求 → 這是不對的
5~7v
5v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用問句,焦點在:窮人;且聚焦在上帝如何待貧窮人。作者在此無作詳細解釋揀選的原因,是不是因為他們窮。但上帝對貧窮人的態度表達得好清楚:是會揀他們的。∵ related to 1v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這是凡 “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 的,便應當效發主耶穌基督。
6v 先用陳述句 “你們卻羞辱貧窮的人。”,再用問題 “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的,不就是這些富有的人嗎?” 焦點在:有錢人。他們不是好人,什至他們不是基督徒 ∵
7v “毀謗為你們求告時所奉的尊名的,不就是他們嗎?” 他們會褻瀆你們信奉的尊名的。 ∴ 不對,不應這麼做
8~13v 舉另一理由:律法
8v ref (新譯本:“你們若照著聖經所說,「要愛人如己」這話,去完成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作對了。”) or (和修本:“經上記著:「要愛鄰 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
“至尊的律法” = (新漢語譯本 “國度的律法”)。前者描述律法的至尊程度,後者指這律法就是所有屬於神國度的子民所必須遵守的。兩者皆可,∵
1. “至尊” 一詞易理解的。 eg 耶穌被律法師質問,那條律法是最大的時,“耶穌回答:「第一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第二是:『要愛鄰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 12:29~31)” 明顯這在誡命中居一個好最重要的位置。
2. 所有屬於神國度的子民所必須遵守的,也都對。
∴ 兩個都可 ∵ 必須遵守。
vs 10v “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 就不好了。你們便是犯法的,是被律法定為犯法的人。
10~11v 不是犯一條 = 犯眾條的問題。按上下文,犯一條是罪犯,犯眾條也是罪犯;而那些犯眾罪的一樣都是得罪上帝。∵ 神是所有律法的頒布者 ∴ 犯一條好,犯多條好,都是得罪上帝。
12v “既然你們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要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13v “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 如,主禱文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太 6:12)” ;如果不用憐憫的心待人,到最後你一樣 “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 ∵ 在昂首誇勝的時候,你也要受沒憐憫的審判 ∴ 憐憫 > 審判。
「不按外貌待人」這要求,不限於在作審判時,一般生活常態上也應如是。∵
1. 雖然以「外貌待人」是看不到的,但易得罪人,這是最基本的原因不應該做,每個人都應尊重。
2. 另,也不要曲解。聖經不是話,因此你使可不用注重自己外貌。假如你是世外高人,請住在深山。貧窮好少好少好污糟的,除非極度貧窮;否則,最低限度也得乾乾淨淨。就算是貧窮,也不要讓人厭惡!
3. 窮人大曬?好似上帝好側重窮人。
在審訊上,不是。《申》ch 1 不分貴賤;《利》審判,講公義。但聖經也曾記載耶穌回答財主如何得永生的問題時,耶穌說 “…財主進天國是難的。24我再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太 19:24)” 看似聖經針對的是有錢人。X ,不是針對有錢人,而是那些 倚靠錢財的人。但實際上,在需要上帝幫助的角度上,窮人比較親近上帝。有錢人,有很多其他的倚靠,而少倚靠上帝罷了。 ∴ 不是上帝專幫窮人,不幫有 $ 人。
講者講述一次他自己的經歷:到北美一華人大教會講道。早到了,未有人;坐在那大教會中,顯得很渺小。打開程序單,全是有名有姓、又或名人之後…。但自己什麼也不是,講者低頭祈禱:神,我什麼也沒有,不是博士、不是名人、亦不是名人之後…我真是什麼都無,我只有你!。之後,便上台講道。— 當什麼都沒有時,更能呼喚 “我只有上帝你!”
不倚靠 $$,依靠上帝,更值得尊重!
詩歌:“我們愛因為神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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