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

信仰紅綠燈 — 但以理書 #1 導論

全書綜覽

全書共 12 章,分為 2 為部份
1. Ch 1~6 = 故事: @ 章 = 1 故事;所以這前 6 章合共 6 個故事
2. Ch 7~12 = 異象 : Ch 7~9 ,每章各 1 個異象;Ch 10~12,這 3 章合為 1 個異象;所以這後 6 章合共有 4 個異象

小結:但以理書有 12 篇經文;分 2 部份,包括 10 個單元 — 分別為 6 個故事 + 4 個異象 → 這才成一完整的書卷

單元內容速覽
Ch 1 = 1st 故事
  戰爭後,猶太人到被帶到巴比倫王的宮廷裡。巴比倫尼布甲尼撒吩咐太監長亞施毗拿,從以色列人的王室後裔和貴族中挑選幾個少年人。他們是要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和語言,使他們好能侍立在王面前。
  他們中間有:猶大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太監長幫他們分別改名為:伯提沙撒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王又吩咐賜他們王膳、王酒,給他們每日分量,養育他們 3 年。但但以理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使懇求太監長。經一輪周璇之後,最後獲準只吃素菜、飲清水。然而,他們幾個相比其他用王膳的少年人更如俊美健壯,於是他們就在王面前侍立。

Ch 2 = 2nd 故事
  尼布甲尼撒王做了很多夢,不能睡覺。那些夢是關乎一個很大的 “像”。這個 “像”很高、會發光的、立著的、形狀非常可怕。詳細的是:
  頭 = 純金
  胸膛 + 臂膀 = 銀
  腹部 + 腰 = 銅
  腿 = 鐵
  腳 = 半鐵 + 半泥

  當時的情境:有一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 → 打在像半鐵半泥的腳上 → 把腳都砸碎 → 連同其他部份,包括 鐵的腿、銅的腹+腰、銀的胸+臂膀、金的頭都一同砸得粉碎,如同夏天的糠秕,被風吹散,無處可尋。而這打碎像的石頭卻成了一座大山,覆蓋全地。
  但以理便為王解夢。

Ch 3 = 3rd 故事
  尼布甲尼撒王在巴比倫省的杜拉平原建了一個金像。這個像寬 6 肘、高 66 肘。王下令全國各省官員 (包括:總督、欽差、省長、參謀、財務、法官、地方官和各省的官員),齊集在平原作開光禮。命令他們只要一聽到角、號、琴、瑟、三角琴、鼓和各樣樂器的聲音時,就俯拜金像。而不俯拜的,必被扔在烈火的中。
  其中 3 人 (沙得拉/哈拿尼雅、米煞 / 米沙利、亞伯尼歌 / 亞撒利雅)未有服從,故被指控並帶到王。他們最後回王:「…,即或不然,…,你當知道,我們絕不事奉你的神明,也不拜做所立的金像。」(18v)
王大怒,命令把燒熱,比平常熱 7 倍,把他們 3 人捆起,扔在烈火的窰中。但王見到不是 3 人,而是有 4 人在窰中,「那第 4 個相貌好像神明的兒子。」(25b)且出窰後,全身安然無樣。

Ch 4 = 4th 故事
  尼布甲尼撒王發了一個夢,見天地當中有一棵樹,越生越茂盛、越生越高,以至頂天。它的覆蓋面之大,可讓野地的走獸都能在它蔭下躺臥、凡空上的飛鳥都在它枝上住宿、什至凡有血肉的都能從這樹得食物。
  王見一位神聖的守護者從天而降,大聲呼叫:「…,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給誰就賜給誰…。」(14~17v) 
  但以理解釋,這夢是針對尼布甲尼撒王的。

Ch 5 = 5th 故事
  今次的主角變了,因尼布甲尼撒王已經死了。接他位的是伯沙撒王。有一日,伯沙撒王跟他的 1000 大臣飲酒。飲到 high high 地,伯沙撒王叫人從尼布甲尼撒王從耶路撒冷聖殿所擄掠回來的器皿飲酒,並讚美金、銀、銅、鐵、木、石造的神明。
  此舉非常大膽、狂傲 。
  就在此刻,有人的指頭在牆上寫字 。
  但以理被請來解釋。當晚,迦勒底伯沙撒被殺。國歸瑪代波斯

Ch 6 = 6th 故事
王上大利烏聽人建議下令 “30 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明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7b)但以理知道後,既無刻意高調的抗旨、或藏於隱密處;只像平常一樣 “在自己家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 1 天 3 次,雙膝跪著,在他的 神面前禱告感謝。 ” (10v)→ 結果,就被扔在獅子坑中 → 而上帝差使者封住獅子的口。

Ch 7 = 1st 異象
   但以理夢見大海颳風。有 4 頭巨獸從海中上來:
  #1 = 像獅子,有鷹的翅膀
  #2 = 如熊,口裡有 3 根獠牙
  #3 = 如豹,有 4 個頭,背上有 4 個鳥的翅膀
  #4 = 不能描述,但就恐怖,有鐵牙銅爪
  “有 1 位像人子的,駕著天上的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13a)勝了  4 獸 → 結果:國度賜人子。

Ch 8 = 2nd 異象
  今次,但以理見到動物:先是公綿羊,後是公山羊。夢境是在河的旁邊。公山羊打敗公綿羊,公山羊經歷幾番脫變後,長出小角 → 天使幫忙解釋:原來公綿羊 = 瑪代王 + 波斯王;公山羊 = 希臘王。

Ch 9 = 3rd 異象
  源起是:但以理在讀聖經 「耶利米書」時,讀到先知所論耶路撒冷荒涼期滿的年數為 70 年。到但以理的當時,就差不多已經 70 年了。所以,但以理就為到耶路撒冷、聖城祈禱。天使加百列道出關於以色列民族、耶路撒冷城的 70 個 7 的預言。

Ch 10~12 = 4th 異象
  這 3 章經文,涉及南王 + 北王細緻的歷史資料: 2 個南面、 1 個北面國家幾百年來的恩怨情仇 ∴ 難明

順序分開排列
這 10 個單元基本上是順序排列的。

Ch 1 (1:1)“猶大約雅敬在位第三年” (ie 605 B.C.)= 歷史中尼布甲尼撒登基的第一年
Ch 2 (2:1)“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
Ch 3 (2:49)“但以理求王、王就派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管理巴比倫省的事務,只是但以理仍在朝中侍立。”ie 委任的開始
     (3:12)“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不理你的論旨,不事奉你的神明,也不拜你所立的金像”ie 被控告
      ∴ 可見 Ch 3 所敘述的事是在 Ch 2 之後的。

Ch 4 (4:1)尼布甲尼撒王在位
Ch 5 (5:1)提到伯沙撒王,巴比倫伯沙撒所尼布甲尼撒的兒子
Ch 6 (6:1)提到大利烏王,巴比倫國被瑪代大利烏所滅

Ch 7 (7:1)1st 異象的時間,是伯沙撒元年
Ch 8 (8:1)2nd 異象,是在伯沙撒王在位第 3年
Ch 9 (9:1~2)3rd 異象:“瑪代亞哈隨魯的兒子大流士 (= 大利烏)被立為王,統治迦勒底國元年,就是他在位的第一年”

Ch 10 (10:1)波斯居魯士第三年

全卷書 10 個單元並非完全順序。如果將 Ch 7~8 (ie 伯沙撒元年 ~ 第 3 年)插入 Ch 4~5 中間,這 10 個單元就確實順序了。 作者這樣安排是刻意的,目的明顯的是想讀者,先看完所有故事,才看異象。

第一第三人稱
∵經文有不同的人稱
Ch 1~6 用的是第三人稱 ie “他”“他們”;而
Ch 7~12 4 個異象中所用的是第一人稱 ie “我”(雖然當中有 2 節經文曾經用了第三人稱 = 7:1 + 10:1)
∴有爭論關於 『但以理書 』的作者究竟是誰呢?是但以理自己,還是另有其人?

這點進一步可以成書日期助了解:
如果作者是但以理,即成書應在公元前 6 世紀;
如果不是的話,學術上的資料佐證認為是在公元前 2 世紀。

如果前者是對,那未後 6 章經文所述的異象便是當時的預言,指的是希臘、羅馬。如果是後者,那未最後的 6 章所提到的異象,便是已發生的歷史了!

然而,但以理是公元前 6 世紀的人,好明顯前者是對的。ie 後 6 章經文所述的異象便是當時的預言。

亞蘭希伯來語
『但以理書』共用了 2 種文字寫成
#1 希伯來文 (新約中,偶然可見有亞蘭文,但非常少)
#2 亞蘭文 eg Ch 2:4b~7:28

ps 『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也有類似用 2 種文字。相同之處,都是在被擄之時。

先知著作並列
按我們常用聖經排列,先是
  #1 類 = 摩西 5 經 (ie
  #2 類 = 12 歷史書 (ie 撒+下王上+下代上+下
  #3 類 = 5 詩歌智慧書 (ie
  #4 類 = 先知書 → a. 5 大先知書 (ie )+ 12 小先知書 (ie 、亞、) 
  總數共 39 卷

然而,猶太人的聖經只分有 24 卷 (並不表示猶太人的經卷與基督徒的舊約聖經不同。它們其實完全相等,不同的地方是猶太人的經卷常將舊約聖經中數部書卷合為一卷,例如十二卷小先知書被猶太人合為一卷,撒母耳記包括了舊約聖經中撒母耳記上和撒母耳記下。列王記和歷代志也是這樣,將舊約聖經中上下兩卷合為一卷。):
  #1 類 = 律法書 ie 摩西 5 經
  #2 類 = 先知書 (共8卷,分上下兩部份,記錄了曾教導和帶領猶太人的 先知事蹟
          ie 上+下上+下十二小先知書 
  #3 類 = 著作典籍 (共11卷,內容主要關於禮拜儀式、詩歌、文學、歷史
          ie . - 上+下

∴ 如果放重點在後 6 章,便為先知書;放在前 6 章,便為故事書。

長短不同版本
『但以理書現時我們的聖經所輯錄的版本屬於短的,還有一個長版的可在可在天主教的思高譯本看到。

思高譯本多出的部份在
1.  Ch 3,其中包含了 2篇重要的祈禱文
#1 是亞撒利雅(Azariah)的祈禱文 三:26—45
#2 是這三位被丟在火爐中的青年讚美歌頌上帝(三:52—90)。

另外有一段短文描述這三位青年被下令送入火爐中燒死的時候的詳細情景。

2. Ch 12 後補了 3 個故事
#1 蘇撒拿的故事:此女子因為太靚,吸引了 2 個德高望重的衣官禽獸,但女不就範,故被指控在某一地方與人有染。男的逃跑了、女的活捉過來。按舊約猶太人的律例,凡有2、3人作見證,就算沒有實質證據,也當是實情。此事交給但以理審理,但以理分別查問 2 位所謂的證人。各問他們事發在那地方的 A/B 。2 人不如有此一著,答出不同答案來。女就得回清白。 → 此事證明但以理的聰明智慧。

#2 大王 + 彼利 (神名)獻祭:巴人信彼利好真實 ∵拜神唔見左隻雞 (=祭物不見了。但以理預先在殿的地上撒粉,翌日廟開門,眾人見又不見了雞,以為被悅納了。但但以理指證地上的粉印上有腳印。證實是有人把祭物取出了。並非什麼神明驗靈。

#3 大龍(=葬蛇,巴比倫人亦敬奉為他們的神
     但以理給蛇吃的,蛇死了,巴比倫人把但以理放獅子坑。【這跟之前的記述一樣,被扔在獅子坑

解讀的進路
#1 部份取代整體的進路 — ie 記識、感受的混淆。只著重故事,少講後面 6 章的異象。

∴ 不能只讀部份,2 個部份: 前 6 後 4 是一卷書來的。

#2 人物取代書卷的進路 — ie 多數人只認識但以理。但重點應放在每卷書作者目標性的讀者;或因某時機想有相應的目的、場合、對象,想讀者知什麼、明白什麼。不用人物取代整卷書的用意。

#3 新約強解舊約的進路 — ie 用新約解舊約。 eg Ch 7:13~14 “有 1 位像人子的,駕著天上的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人子,會聯想起什麼?很多人會說是 “耶穌” (∵ 參照馬太福音所述。但那是新約呢!∴ 應按經文自己處理。解釋應由 15~18v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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