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巴比倫省的杜拉平原。
3:2 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欽差、省長、參謀、財務、法官、地方官和各省的官員都召了來,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禮
3:3 於是總督、欽差、省長、參謀、財務、法官、地方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禮。
3:4 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命令傳給你們:
3:5 你們一聽見角、號、琴、瑟、三角琴、鼓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3:6 凡不俯伏下拜的,必立刻扔在烈火的窯中。」
3:7 因此百姓一聽見角、號、琴、瑟、三角琴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就都俯伏,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3:8 在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
3:9 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歲!
3:10 你,王啊,你曾降旨,凡聽見角、號、琴、瑟、三角琴、鼓和各樣樂器聲音的,都當俯伏拜這金像。
3:11 凡不俯伏下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窯中。
3:12 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的諭旨,不事奉你的神明,也不拜你所立的金像。」
3:13 當時,尼布甲尼撒大發烈怒,命令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這幾個人帶到王面前。
3:14 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明,不拜我所立的金像,是真的嗎?
3:15 現在,你們若準備好,一聽見角、號、琴、瑟、三角琴、鼓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俯伏拜我所造的像;若不下拜,必立刻扔在烈火的窯中,有哪一個神明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呢?」
3:16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
3: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3:18 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絕不事奉你的神明,也不拜你所立的金像。」
3:19 當時,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變了臉色,命令把窯燒熱,比平常熱七倍;
3:20 又命令他軍中的幾個壯士,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3:21 這三人穿著內袍、外衣、頭巾和其他的衣服,被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3:22 因為王的命令緊急,窯又非常熱,那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燒死。
3:23 但是這三個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被捆綁著,掉進烈火的窯中。
3:24 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站起來,對謀士說:「我們捆起來扔在火裏的不是三個人嗎?」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的。」
3:25 王說:「看哪,我看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行走,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明的兒子。」
3:26 於是尼布甲尼撒靠近烈火窯門,說:「至高上帝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來吧!」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
3:27 那些總督、欽差、省長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來看這三個人,見火不能傷他們的身體,頭髮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都沒有火燒過的氣味。
3:28 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的命令,甚至捨身,在他們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3:29 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凡有人毀謗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上帝,他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像這樣施行拯救。」
3:30 那時王在巴比倫省使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高升。
6:1 大流士隨心所願,立了一百二十個總督,治理全國,
6:2 又在他們以上立總長三人,但以理也在其中;使總督在他們三人面前呈報,免得王受虧損。
6:3 這但以理因有卓越的靈性,超乎其餘的總長和總督,王想立他治理全國。
6:4 那時,總長和總督在治國的事務上尋找但以理的把柄,為要控告他;只是找不到任何的把柄和過失,因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
6:5 那些人就說:「我們要找但以理的把柄,若不從他上帝的律法中下手,就尋不著。」
6:6 於是,總長和總督紛紛聚集來見王,說:「大流士王萬歲!
6:7 國中的總長、欽差、總督、謀士和省長彼此商議,求王下旨,立一條禁令,三十天之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明或向人求甚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
6:8 王啊,現在求你立這禁令,在這文件上簽署,使它不能更改;照瑪代人和波斯人的例,絕不更動。」
6:9 於是大流士王在這禁令的文件上簽署。
6:10 但以理知道這文件已經簽署,就進自己的家,他家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他一天三次,雙膝跪著,在他的上帝面前禱告感謝,像平常一樣。
6:11 於是,那些人紛紛聚集,發現但以理在他上帝面前祈禱懇求。
6:12 他們就進到王面前,向王提及禁令,說:「三十天之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明或向人求甚麼,必被扔在獅子坑中,王不是在這禁令上簽署了嗎?」王回答說:「確有這事,照瑪代人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6:13 他們對王說:「王啊,那被擄的猶大人但以理不理會你,也不遵守你簽署的禁令,竟一天三次祈禱。」
6:14 王聽見這話,就甚愁煩,一心要救但以理,直到日落的時候,他還在籌劃解救他。
6:15 那些人就紛紛聚集到王那裏,對王說:「王啊,當知道瑪代人和波斯人有例,凡王所立的禁令和律例都不可更改。」
6:16 於是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帶來,扔在獅子坑中。王對但以理說:「你經常事奉的上帝,他必拯救你。」
6:17 有人搬來一塊石頭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璽和大臣的印,封閉那坑,使懲辦但以理的事絕不更改。
6:18 王回到宮裏,終夜禁食,不讓人帶樂器到他面前,他也失眠了。
6:19 次日黎明,王起來,急忙往獅子坑那裏去,
6:20 臨近坑邊,哀聲呼叫但以理。王對但以理說:「永生上帝的僕人但以理啊,你經常事奉的上帝能救你脫離獅子嗎?」
6:21 但以理對王說:「願王萬歲!
6:22 我的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上帝面前無辜。王啊,在你面前我也沒有做過任何虧損的事。」
6:23 王因此就甚喜樂,吩咐把但以理從坑裏拉上來。於是但以理從坑裏被拉上來,身上毫無損傷,因為他信靠他的上帝。
6:24 王下令,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窯人和他們的妻子兒女都帶來,扔在獅子坑中。他們還沒有到坑底,獅子就制伏他們,咬碎他們的骨頭。
6:25 於是,大流士王傳旨給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說:「願你們大享平安!
6:26 現在我降旨,我所統轄全國的人民,都要在但以理的上帝面前戰兢畏懼。因為他是活的上帝,永遠長存,他的國度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
6:27 他庇護,搭救,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蹟奇事,救了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
6:28 如此,這但以理,當大流士在位的時候和波斯的居魯士在位的時候,大享亨通。在幼稚園時,大體都會教一些人生的基本價值觀 ,諸如:誠實、盡責、有愛心…但當人長大後,人就會變得複雜,好多時會聽到人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以至被社會反教育,漸漸忘記了最基要的。
在第三章,敘述子三個朋友如何經歷火窯的歷鍊,體驗一個不折不扣的信仰大考驗。雖然,在現今的香港社會可能沒有這麼大的考驗,但亦有不小大大小小的考驗 — 有不少的基督徒要在社會的大熔爐底下經歷挑戰。
可能有人講但以理這三位朋友,是必定是聖性極高、被聖靈充滿,所以才經得起這大考證。但這三人,實際上並不是什麼響噹噹的大人物。他們仨不及但以理 那般得王器重、又或能給王解夢、見異象…的恩賜。他們仨就與一般的平凡人無異。
在第三章,作者明顯的是想突顯一般平凡人的情操 ∴ 這裡沒有提及但以理 。而在往後的章節,反過來,沒有提及他們仨。
作者想講的是:當但以理的這三位朋友在面對大考驗時,他們的秘訣是什麼 — 就是用單純的心來支持對基督的信念。 ie 這個,是你、我都可以做到,亦都應該做的。→ “真理的認信者 (the truth confessor)”
他們仨的生命都可以榮耀神(和修本: 3:28 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的命令,甚至捨身,在他們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當信仰被受考驗時,想跟他們一樣,擁有札實的信仰,都能站立得住、什至榮耀神;就要有以下 3 個基本的信念:
#1 基本信念 — 相信神能拯救
考驗是什麼是時出現的?失意?困局?亦有可能在得意、升職、加薪時。但以理的三位朋友在面對這考驗時,是他們在高位時 (和修本: 2:49 但以理求王,王就派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管理巴比倫省的事務,只是但以理仍在朝中侍立。 )
事情的發生源於:王起了個金像,要全國人民膜拜。
原因可能:
1. 尼布甲尼撒王想借助宗教力量,加強國家內部的統一 ∵ 經文多處提到 “各方、各國、各族”(3:4, 7, 29)ie 尼布甲尼撒王的國度不是單一民族的國度。而是由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國家被吞併而成,故此人民操不同的語言。
2. 尼布甲尼撒王想測試一下,當時的人民對他的忠心程度 ∵ 經文多處提到“這是王所立的” ie 若果有人不拜 = 違反王命 → 這是個剷除異己的一個快速的方法
∴ 這個開光禮
1. 高金像 “高六十肘,寬六肘”
2. 顯赫的人物 — 除王以外,還有“總督、欽差、省長、參謀、財務、法官、地方官和各省的官員”
3. 陣容頂盛 — 像個管弦樂團般,有 “角、號、琴、瑟、三角琴、鼓和各樣樂器”
但但以理的三位朋友在面對這場面,還是鼓起勇氣的不向金像膜拜。縱然他們清楚知道,他們這敬虔的行為會成為被點名、控訴的理由 (3:8 在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 ** 控告,原文是 “撕開、逐一吞吃” 的意思
他們被人向王投訴(3:12 “…不理你的諭旨(+ 鹽 + 醋)…;事實是 “不拜你所立的金像”。
王聽後,怒氣衝衝,用了 3 種逼迫、試探的手段(3:15)
1. 試引誘他們 “現在,你們若準備好,一聽見角、號、琴、瑟、三角琴、鼓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俯伏拜我所造的像;”
2. 恐嚇他們 “若不下拜,必立刻扔在烈火的窯中,”
3. 搖動他們的信心 “有哪一個神明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呢?”
但但以理的三位朋友就以最單純的信念回應、面對:
1. 信神會拯救他們
2. 神是他們真正的神,要效忠的神 (3:16~19)
在職場上,當然不能事事都以 “我不必回答你…” 來回應別人的提問 (尤其是 boss)。但現實總有些人是刻意挑戰你的信仰。那未,對這些人的提問,就真的不用下下回應了! eg 有個女藝人,在她的工作環境要堅持做個有信仰原則的基督徒真你不容易;挑戰很多。就如在每次開戲前,總會有 “上香”、“膜拜” 的儀式要進行,為的是保佑大家工作順利…。否則,有什麼閃失,可能會連累他人。有一次,這女藝人,假意的做了;事後聖靈跟她說話,她哭著的認罪、悔改。在往後的日子,她學懂了,再要面對這場面時,她會回應:我是基督徒,不上香;但我會為你們祈禱,我的神都會保護你們的。
另,又有一次:她的合約滿了,但又未有新的合約。期間,經濟上有些拮據。後來有個片商找她拍戲 — 是套鬼戲;有位姊妹提她說道:你信如果你推掉這部戲, 神不會給你別的嘛?她真想推了。就一個月後,某電視台簽了她,最後這女藝人還得到影后之名銜呢!
∴ 在面對試探、或在窮途沒路時 eg 被排擠、老闆黑面、無工作、被人說話挑釁『信耶穌是否有飯開?』…等等…等等。你仍然持守那份單純,去跟從嗎?還信 神會為你開路嗎?
#2 基本信念 — 相信神有絕對的主權
3:18 “即或不然,…”— 這個既或不然,不是懷疑 神的能力。他們仨不單沒有懷疑,就只是相信 神是主;信神有能力拯救之餘,仍能隨祂自己的心意而行 ie = 無條件的信靠
無論事情結果如何,仍然相信,以至自己仍要信靠 神、效忠 神。不為什麼,而是無條件的信靠。亦不是有什麼利益,而是因為 神是 神。
基督徒大都不怕死,但最磨人意志的 “痛” 。
講者當時 4 yrs 的兒子,得著一個癌病 — 常常骨痛,使得兒子身心欲裂 → 最後要坐輪椅、用嗎啡止痛 (但都是得 4 hrs 的效力)→ 經常痛到不能睡。但爸媽都沒有灰心,對兒子講繼續相信天父。又問兒子:那你會不會繼續依靠天父?仔仔認真細仔的思索,最後點頭示意:會。→ 這就是 “即或不然” 的依靠。∵ 那還沒有什麼幫他脫離痛苦的方法,他仍舊生活在痛楚當中。
都後來,有次兒子哭著問天父:「現在輪到我啦!輪到醫我啦!」(在他心目中,神太忙,忙著要醫其他人)。就當晚開始,小孩能一夜睡到天光、且還能自己行出房。自始之後,都無痛。神無醫好小男孩的癌症,但醫好了他身上的痛楚。
考驗 — 就是:當你想那樣無那樣;當你頭頭碰著黑的時候。你會埋怨 神嗎?會不讀經嗎?會不祈禱嗎?
其實,在每個人決志認信的時候,總有一句 :「口裡認耶穌是主」。那既然是主,就全然的交托、全然的信靠啦!如果是要得什麼的保佑、回報的信 = 就是 “交易” 而已。
但以理的三位朋友已準備好為 神受痛苦 → 什至殉道 → 這是 “即或不然” 的信靠
在之後的 3:19~ 30 雖然再無交代但以理三位朋友的對話、心靈掙扎…,記錄的只有尼布甲尼撒王的說話。但事實上,這三位朋友是親身經歷上帝的同在;並且得到安慰、穩妥
#3 基本信念 — 當我被妥考驗時,確信 神的同在 (19~30v)
有人認為有 神同在 = 事事順利;所有困難、問題會迎印而解;無惡勢力的存在…
但經文記錄的事實是:不一定會立即得到拯救;又或惡勢力並沒有消失、情況反而可能比之前的更變本加厲。
eg 神無吩咐天使將大火撲滅 → 尼布甲尼撒王反而叫人 “把窯燒熱,比平常熱七倍” (19b); or
(20~23v)又提到他們被捆時, 神無解開他們,救他們離開火窯 【經文詳細形容他們的官服 = 是想導出王令的緊急,要把他們就地政法】。可能有人會問, 神為何你不出手,見死不救丫。
(24~25v)就有答案:當時尼布甲尼撒王無離開刑場,好像要看看他們的下場如何。但在 (24v)“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站起來,對謀士說:「我們捆起來扔在火裏的不是三個人嗎?」”、還有 (25v)“王說:「看哪,我看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行走,也沒有受傷”;王驚見窯中有 4 人,且全不是被捆綁,能自由行走;而第 4 個“ 相貌好像神明的兒子”【神子 = 天使 = 創 Ch 1、伯 Ch 4】**天使的出現 = 神的同在 =(28v)“使者救護”
不是人人頭看到天使,只有尼布甲尼撒王,這是 神的憐憫。
神無把他們仨人帶走,卻與他們仨人同在。
神同在的事實,讓我們明白:
1. 在苦難中,人永不孤單
a. 從人的角度,但以理的三個朋友是孤單的。他們仨是絕少數不拜金像的人
b. 外人看他們被捆著;但 神卻叫他們得自由,且正經歷與 神使者漫步
** 這些都是受苦的當事人的親身經歷,是他們才能體會得到的。
eg 講者朋友丈夫 32 yrs,確診鼻咽癌,並在倒數的 2 yrs。口張不開、舌不能捲、吊鐘不能操作。每日、每時、每刻到很難捱。
有一天,他們的大女 (6 yrs)大聲喊叫媽媽,媽媽過去看看。因為爸爸正在笑。原來,弟兄正用他微弱的聽覺,從耳機聽詩歌,在敬拜、讚美 神。他當時沉醉於美妙的旋律中,正經歷享受與 神同在,痛而不苦的與 神同行。→ ∴ 笑了出來。
在別人眼中,看到的是弟兄肉身上的痛苦;但他心靈卻自由讚美,發出微笑來呢!
2. 神與我們一同受苦
我們雖然無免死金牌,但受苦時, 神絕無就手旁觀。“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 (賽 63:9)— 住在你裡面的 神,與你一同受苦。 祂沒有帶走苦難,卻加力給受苦的人。
PS 神的同在亦在殉道者身上 → 讓他們有足夠的膽量、勇氣、視死如歸
在信仰自由的香港,無人會用槍指著你迫你信。但人生當中,仍會有很多考驗、引誘你出買自己信仰的場景,你能持守最基本的信仰核心嗎?
conclusion
1. 相信 神能拯救
2. 相信 神有主權
3. 確定 神與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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